关于发布全屋智能家居试点“揭榜挂帅” 项目榜单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
京建发〔2022〕3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十四五”时期北京智慧城市发展,现采用“揭榜挂帅”形式,面向本市征集“全屋智能家居试点”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围绕“研究北京市全屋智能家居关键共性技术并进行试点示范,形成数字家庭建设相关标准(草案)”(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采取公开发榜的形式进行征集,并对揭榜单位组织评审,择优予以支持。经费来源为自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由企业牵头组成揭榜团队开展“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每个揭榜团队的组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揭榜攻关。申报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产品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签订《承诺书》(附件2)。 2.填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简表》(附件3、4)需对项目任务需求全覆盖,具有科学、合理、明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考核指标,且试点示范具备可行性、保障性。 3.揭榜团队对任务分工、考核要求、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并将榜单任务目标摆在突出位置,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限时攻关;项目任务执行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揭榜团队设负责人1名,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4.榜单项目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论证,根据技术方案先进性、技术路线成熟度、成本核算经济合理性、揭榜团队综合能力等择优确定榜单任务的揭榜团队。 5.揭榜团队技术标准(草案)需在同类企业、行业专家中征求意见并完善;试点项目应在发榜单位承认的应用场景下进行示范应用;项目验收将由发榜单位采用专家评审、用户单位评价、使用者满意度统计等方式开展;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并依规纳入诚信记录;项目验收通过后,揭榜团队须对试点示范中应用的技术和产品提供不少于2年的后期维修服务;揭榜团队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和产品,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状态。 6.榜单项目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揭榜团队及参与人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探听其他申报主体及评审专家信息,不得请托游说评审专家,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三、申报说明 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填报的《承诺书》(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项目申报简表》(附件4),发送至bjzjwkjc@zjw.beijing.gov.cn,其中附件3、附件4为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附件2为签章扫描版材料,逾期未提交全部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申报。 附件:1.全屋智能家居试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 2.承诺书(模板) 3.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4.项目申报简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徐晖;联系电话:010-5559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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