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的公示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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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比选2026年“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按有关要求和程序于2026年4月9日下午组织了项目承担单位比选会,经比选确定“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交通大学联合体”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现对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1日止。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递交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邮政编码10116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26年4月16日 (联系人:魏瑜均、徐晖;联系电话:010-55597313、010-55597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