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房管局对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 信息来源:朝阳区房管局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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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针对北京平安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中,未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12月16日,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号:C1671100B060)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其提供服务而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自动提交登记备案,是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义务,也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更是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重要条件。 朝阳区房管局提示 辖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落实《条例》规定,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