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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朝阳区房管局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备案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近日,朝阳区房管局针对北京大展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备案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今未向所在地的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案件调查过程中,该单位拒绝配合调查。朝阳区房管局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10月23日,朝阳区房管局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号:C1671200B040)规定,对该单位处十万元罚款。目前,行政处罚正在执行当中。

  朝阳区房管局针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为辖区内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严格落实备案要求,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合法经营的基本前提,更是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防范行业风险的重要基石。通过严抓备案管理,既能从源头规范企业运营行为,减少纠纷隐患,也能增强市场主体的合规意识,夯实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

  下一步,朝阳区房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全力护航市民的租住权益,任何漠视法规、规避监管的企业,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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