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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备案?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租赁当事人要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后按要求进行备案,因为如果不备案,租押金就无法纳入监管,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如果不备案,就会影响以后积分落户、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权益。

  通过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机构或企业应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签约备案(http://fwzl.zjw.beijing.gov.cn/user/loginServer),这种情况不用承租人自己去备案,督促企业按要求备案就行。目前,我市头部企业(如链家、自如、我爱我家、麦田、相寓等)已与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租赁合同完成签约后同步就完成了合同备案。

  【提示】我市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出租房屋的,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其提供服务而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自动提交登记备案。

  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房主与租客“手拉手”成交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通过手机端、电脑端、线下便民服务点和各区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完成合同备案。

  【提示】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好处多多。目前我市已经有多种公共服务与住房租赁备案实现对接,如办理积分落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公积金和租房补贴等。同时,已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再提交相对应的纸质材料。

  【签约备案操作指南】

  1.手机端办理。出租人或承租人进入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京通”,点击进入“京通”小程序,完成个人身份实名认证后,选择【房屋租赁】,点击【我是房东】/【我是租户】,选择【我要签约备案】,按照指引即可完成。

  2.电脑端办理。出租人或承租人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登录【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完成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出租人】/【承租人】,点击【网签备案】中【签约中心】【备案中心】,按照指引进行申请。

  3.线下窗口办理。为最大化方便百姓,租赁当事人也可以前往各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或我市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找到【查询服务】,点击【查电话】,查询各区服务窗口和便民服务点的地址和电话。

  【提示】租赁合同一定要进行签约备案。尤其通过经纪机构签订合同的,或与租赁企业签订合同的,要督促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在【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签约备案。如果没有在线签约或备案,可能会影响承租人后期享受积分落户、公积金提取、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一系列公共权益。备案后,租赁当事人可通过访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房屋租赁服务】,找到【查询服务】,点击【查备案】,录入个人或企业信息查询名下备案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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