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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选“十五五”时期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和标准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为保证“十五五”时期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和标准研究工作顺利开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十五五”时期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和标准研究。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针对新时期、新阶段北京市老旧小区的新特征、新特点,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问题和相关标准开展研究,为“十五五”时期本市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依据、明确方向。

  (二)项目需求

  聚焦北京市2005年以前建成的既有住宅小区,通过数据、文献等研究初步梳理典型住宅的分类标准及核心特征,结合现场踏勘、专家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精准识别不同时期既有住宅的典型问题;对标国家及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好房子”“好小区”建设标准与实践做法,系统开展我市不同类型既有住宅通过更新改造向“好房子”“好小区”转型的标准框架研究;通过政策深度分析、外省市先进经验借鉴,明确“十五五”时期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内容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前。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函;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三)报价单;

  (四)商务部分证明文件(项目业绩、项目拟投入人员等);

  (五)技术部分证明文件(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相关承诺等)。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文件地点: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邮政编码:101160。

  (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jxqgz@zjw.beijing.gov.cn

  (联系人:朱睿怡;联系电话:010-5559764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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