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年进京施工企业进行年度市场评价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
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进京建筑业企业在首都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着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创业创新动力,提高企业综合管理素养,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的目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的总体精神,结合市建委《关于实行建筑业资质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1]623号)和关于施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07]825号)文件的具体内容,在总结历年进京施工企业年度考核和信誉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进京施工企业进行年度资质管理市场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价体系: 本次评价分为企业基础管理值、企业管理附加值、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系数三部分。其中,企业基础管理值包括: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记录,工程业绩不良记录,市场行为不良记录,执业资格不良记录,企业信用不良记录和今年管理工作不良记录。企业管理附加值包括:工程安全质量奖项指标和其他各种奖项指标。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系数是由企业经营规模体现企业综合管理素质的评价标准。 根据今年管理工作要求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07]825号)文件,本年度考核体系进行了相应调整:将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记录,工程业绩不良记录,市场行为不良记录,企业信用不良记录和今年管理工作不良记录进行了重新分类。 今年新增加的考核内容包括:在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记录中,增加“平安奥运稳定工作到位”一项;增加“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系数”一项评价标准。 二、评价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评价工作的组织。市场评价按照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工程业绩、经营业绩和市场行为、执业资格、企业信用、今年的管理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由建管中心、各区县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外施党委、外施工会联合会分别负责记录信息,同时与企业自行申报的信息相结合。 (三)企业如何申报。企业自行申报的记录,需按照项目要求提供记录的基本内容、证书、奖状或有效证明材料。 (四)评价的基本方法。由建管中心统一制作电子表格,分别发给参加评价工作的部门。在每一项评价指标下面,都有赋予这项工作的量化值。所有的记录登录完成后,用函数运算出每个企业应得的数值, 取得企业基础管理值总分的95%以上的企业为合格企业(含95%),取得企业基础管理值总分的85%以上的企业为基本合格企业(含85%),取得企业基础管理值总分的85%以下的企业为不合格企业。企业管理附加值每获得2分可在企业基础管理值上加1分,不足2分不予加分。 本年度优秀企业的筛选标准为: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系数1以上;总承包及专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应在一级以上。 (五) 评价结果的正式公布。评价汇总完成后,通过网上做5天的公示,以校正评价的客观公正情况,然后再作为正式的年度综合评价公布,同时记入企业在京的管理档案。根据此次评价结果将产生出2008年优秀企业。 本年度评价中使用指标的起止时间从2007年12月1日 至2008年11月30日,本次评价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评价结果汇总结束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具体公示期另行通知(或关注www.bjjg.gov.cn网站通知)。2008年9月1日以后进京备案的企业不参加本年度市场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