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50500-2013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调价问题的咨询
来信人:li***14
时间:2023-04-20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关于《GB50500-2013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章节 9.6.2条中 工程量偏差超过合同清单工程量15%以上的调价公式,
当 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当 Q1<0.85Q0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请问,上述公式中的“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有没有规范强制性的调整公式或调价比例的指导性范围,抑或是由发承包双方沟通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