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房山区和昌平区住建委加快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019年4月2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4部门制定的《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正式施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房山区、昌平区住建委积极推动制度有效落地,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房山区住建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制度实施。一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解决投保相关问题;二是建立事前预协调工作机制,将投保要求写入“多规合一”会商意见,在施工许可审批前,通过“多规合一”协同会商平台提前告知建设单位;三是完善事前告知机制,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申请后第一时间发送投保告知单,要求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投保承诺回执,并将相关情况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推送。截止到目前,房山区投保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

  昌平区住建委分管领导全面统筹协调,质量监督站充分发挥总牵头作用,多次组织召开投保工作专项推进会,集中对辖区住宅建设单位进行宣贯,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投保具体问题。区住建委工程科、开发科等科室积极配合,多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并指导建设单位积极主动投保。截止到目前,昌平区投保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7万平方米。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认真抓好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加快推进我市住宅工程项目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大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