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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结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一、总体检查情况

  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普遍出现停工现象,截至二季度末共9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上半年专项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75家次,覆盖63家企业,占全部正常生产企业的63.6%,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能够有效地保证疫情期间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并按照法律规范及标准进行生产,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在现场执法检查的同时对预拌混凝土试块(拌合物)、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测,共计抽测混凝土试块(拌合物)78组,76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占总组数的97.4%;原材料分别抽检水泥18组,粉煤灰28组、砂石37组、矿粉17组、外加剂22组,共出现2组粉煤灰、1组砂石不合格,原材料合格率为97.5%。

  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建恒分站、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北京都市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情况较好,监督评估分数靠前;北京燕建恒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潼潮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鑫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胜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出现问题较多,监督评估分数靠后。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二是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三是原材料计量超允许偏差;四是生产无录屏资料等内容。

  (二)行政处罚情况

  针对上半年发现的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以及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共行政立案5起,具体情况如下:

  1.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北京众和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鑫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嘉华高强混凝土有限公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调查,拟对企业罚款10万元,对相关负责人罚款5000元,并记分处理。

  2.对北京班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懋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拟对企业罚款10万元,对相关负责人罚款5000元,并记分处理。

  针对发现的上述其它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保证混凝土市场供应

  在疫情防控趋于平稳的形势下,各企业依然要保持警惕,做好生产防疫常态化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制度建设。同时合理安排复工复产,保障生产经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市场供应。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

  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加大进场检验、验收力度,严格按照原材料种类进行分类抽检,密切关注砂、石、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状况。同时,在原材料存放、生产时要严格区分天然砂和机制砂,避免发生混仓,严禁未经配合比设计私自进行混用,或以机制砂代替天然砂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规范试块制作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针对上半年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漏做试块、制作空白试块等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市住建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混凝土试件制作过程视频监控和混凝土生产过程录屏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胶凝材料用量是否一致、混凝土试件制作是否间断以及是否出现漏做试件、制作空白试件等问题。各企业要更加重视完善视频监控制度,做好生产视频的留存工作,同时确保视频连贯、清晰、完整、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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