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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实地看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答:第一,查看房屋出租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是,需持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和身份证件;如果不是,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或是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有无安全隐患。

  提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首先应当确定您打算租住房屋能否出租。《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另外,该办法第八条还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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