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飞线充电”行为说不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
5月1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前往十八里店乡多处出租房屋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处出租房屋疏散通道上存在“飞线充电”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违法行为人魏某改正。30分钟后,执法人员再次返回,发现魏某又重新将充电板接上并继续充电,之后执法人员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对魏某“飞线”给电动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以500元罚款。(案例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