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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发布<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正文及所附《导则》,进一步明确了北京老城房屋修缮技术标准。现就《通知》及所附《导则》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导则》已在东城、西城试点应用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城房屋修缮与保护工作,市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2004版)》《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2007版)》,加强北京古都风貌保护和旧城房屋修缮改造。2019年,市住建委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以及北京老城整体保护相关意见,研究修订了老城房屋修缮技术标准,起草了《导则》,已在东城区雨儿胡同、西城区菜西项目试点应用。

  《导则》的制定深入贯彻落实“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的老城保护总体要求,做到对老城区“应保尽保”,最大限度保护好各时期有价值的建筑,传承和保护历史文脉,坚持城市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复兴,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老胡同现代生活”的理念,保障建筑质量、改善居住条件,规范北京市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的房屋保护修缮和环境改造提升。

  划定修缮范围 细分修缮等级

  根据《通知》要求,《导则》适用于北京老城内,即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以及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风貌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其外立面、公共空间等可视范围内的修缮工作执行《导则》。老城区域以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区域的房屋保护修缮,可参照《导则》执行。

  《导则》从院落和房屋两个维度对修缮等级进行了细分,包括三类院落、五类建筑。《导则》适用范围内的院落、建筑均可对号入座,分别对应不同的修缮标准。各区可以按照分级分类情况,制定年度修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修缮顺序。

  我市还将推行老城保护与房屋修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东城区、西城区依据《导则》对修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形成街道责任规划师把关、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决策机制,从规划设计源头杜绝破坏式修缮。

  大量运用原工艺 还原老北京文化特色

  按照《导则》要求,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要准确把握文化特色,修缮后符合区域文化要求,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要注意保留和恢复胡同内原有文化元素,塑造具有老北京文化特色的胡同空间。

  《导则》附录了大量图例、照片,充分展示传统风貌建筑的工艺、做法、效果,供施工队伍直观感受,对照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最大限度的保留原形制、采用原工艺、用好旧材料;要加强对旧材料、旧构件的分类收集、统筹管理、合理使用,对于强度不够或残损的旧材料,可以降级使用;注重传统建材与新型建材的有机结合使用,针对老城保护性修缮实际,研究改进施工工艺和技术。

  同时,《导则》注重新科技在修缮中的应用,可以运用BIM技术,绿色节能建材,装配式装修,重点在厨房、卫生间等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上给予技术支持,改善居住条件。

  意见反馈途径

  如您对《通知》及所附《导则》有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请于2019年11月11日17: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传真:55597544

  邮箱:BZXXH66411050@126.com

  我们期待您的关注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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