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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资格审核、异议复核全城通办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近两年,我委在房屋交易方面推出了多项优化营商环境的便民举措,如自行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购房人可网上申请购房资格审核,购房资格审核的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取消存量房交易强制资金监管、房源核验及企业间存量非住宅强制网签等,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没有终点。此前,本市自行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购房家庭可自行在网上提交购房资格审核申请,或前往房屋所在区交易服务窗口申请。购房家庭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持复核材料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优化本市购房资格审核工作机制,自2019年9月1日起,将购房资格审核异议复核业务下放至各区办理,同时实行购房资格审核、复核业务全城通办。自行成交的购房家庭申请存量房购房资格审核、对购房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购房家庭申请复核(不含对个人所得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情况),可就近至任一区的交易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腿。

  另外,考虑到一些对购房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居民此前已预约或安排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因此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资格复核窗口将与各区交易服务窗口并行两周受理异议复核申请,过渡期后(2019年9月15日后)政务中心购房资格复核窗口将不再保留,购房家庭可就近至任一区的交易服务窗口办理。购买住房的家庭如对个人所得税审核结果有异议,仍按原办理流程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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