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发布

全国首部施工类区域协同标准发布 力争2021年编制完成19部协同标准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6月25日,京津冀“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成果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发布了首部施工类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同时也是全国首部施工类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此标准将助力京津冀三地加强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解决城市道路“开膛破肚”难题,避免“马路拉链”和“空中蜘蛛网”现象继续泛滥,促进集约利用土地和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高水平的工程建设标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标准体系”的构建,是在总结北京城市副中心综合管廊建设等工程实践经验基础上的重要成果,可满足雄安新区建设、冬奥工程、滨海新区建设等三地新建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需要,意义重大。快速建设中的京津冀三地综合管廊迫切需要一部在实践中指导综合管廊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施工要求、验收规范的标准。

  不同于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仅对综合管廊的施工及验收做了符合性的一般叙述,该《规范》全面系统描述了综合管廊工程全过程施工要求,包含管廊工程从地基基础到混凝土主体结构,从明挖法、浅埋暗挖法到TBM法等多种管廊施工方法以及防水工程施工到机电设备安装、监控报警智慧系统施工的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具有良好的操作性。

  此外,该标准还创新提出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分部分项划分及工程代号,按照功能和工程使用,将综合管廊工程划分为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监控报警及智慧管理系统两个子单位工程,同时按照施工工法将管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划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明挖装配式结构、盖挖法、浅埋暗挖法、盾构法、预制顶推法、矿山法、TBM法等多个子分部,解决了不同方法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问题,将监控报警及智慧管理系统单独组成一个子单位工程,解决了由于系统安装统一调试的验收标准问题。

  会上,京津冀三地还就共同制定“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力推进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协同发展。协议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京津冀三地工程建设标准共同组织编制、统一标准文本、分别报批发布的工作模式;建立京津冀协同工程建设标准长效合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职责,定期轮流组织召开合作会议,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完善标准复审、修订、废止工作机制。

  实施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共同编制与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是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互补、合作共赢的新举措,今后,三地之间将在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推广已有成果取得的成功经验,并加大三地在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建筑工业化、城市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等五个领域的标准合作力度,持续扩大合作范围,持续拓展合作深度,编制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21年编制完成19项协同标准,共同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协同发展迈向新高度。

【大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