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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单位因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被全市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使用管理工作,近期,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联合环保、园林等相关部门加大了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和惩处力度。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232台,查处排放超标机械155台,建设系统依法处罚83台,占查处总数的53%,其中15家单位排放超标机械数量超过2台(含2台),排放超标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由市、区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具体通报单位如下: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成伟兄弟运输有限公司、北京市小红门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材地质工程公司、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兴联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多维联合建筑板材有限公司、朔州盛源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王子华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部、北京北方兴盛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庆合鑫兴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配合市、区环保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的基础上,对排放超标严重的单位通过全市通报批评、停止在京投标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希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7〕30号)的要求,在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一步落实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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