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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今年以来,我委进一步加大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力度,针对今年绩效任务的新特点、新形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总体部署,紧盯关键节点,多次召开委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推进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去年绩效考评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核查整改,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现将我委今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我委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在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职,积极落实绩效任务、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折子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各项任务,全委齐心协力突出管理创新和工作重点,加强行业监管指导,促使各项任务和措施早落实、早到位、早见效。在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和各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委承办的各项任务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年度绩效任务落实等方面工作情况

  1.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我委共承担39项绩效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中涉及我委的27项任务已全部纳入绩效任务。截至目前,我委已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将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政策法规起草与实施方面

  “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通过组织专题调研、专题座谈、专家论证、行业研讨等多种形式,抓紧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制定出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文件,9月29日我委会同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自10月31日正式实施,租赁监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三是加快落实住房租赁政策配套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着手组建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四是会同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制发《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自持年限、出租期限、项目转让、网上签约等方面严格规范自持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明确禁止“以租代售”。五是大力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与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对集体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进行全面规范,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7年2月22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建立了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委。2017年4月2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京装配联办发〔2017〕1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京装配联办发〔2017〕2号)。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预制装配式构件标准化技术要求》的宣贯工作及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纳入专项课题研究,开展试点工作,与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制发了《关于在本市装配式建筑工程中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的若干规定(试行)》(京建法〔2017〕29号)。

  (2)房地产市场监督及开发建设管理方面

  “探索建立符合国情市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年,我市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连续密集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同时通过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力促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密集出台系列调控政策措施,坚决遏制炒作“天价”学区房,严格商业办公项目、产业项目管理,配合国土部门增加住房供应,疏堵结合,有效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二是着眼长效,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9月20日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9月29日市住建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10月31日市规土委、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全面规范集体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全力以赴调动各区推进未来五年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等工作。

  “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提出了四个“三七开”:70%产权类住房,30%租赁型住房;产权类住房中,70%棚改安置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30%改善型和高端商品住房;70%商品住房,30%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公租房中,70%面向本市户籍人口,30%面向非本市户籍人口(“新北京人”)。通过科学测算住房需求,以需定供,同时合理确定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并加强在途项目的调度,加快形成住房实际供应。我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调推进1300万平方米拿地未开工和950万平方米开工未入市在途项目的开发建设。

  (3)房屋管理方面

  在“完成地下空间三年综合整治任务”方面:按照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函〔2015〕68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我委圆满完成了2017年地下空间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居住类物业项目调查(二期)调查费”:完成了居住类物业项目调查。2017年完成了“居住类物业服务项目调查”中1240个项目的调查,调查数据已录入系统,项目范围圈定,实现了与我委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的对接。针对项目调查可行性、招投标、调查内容、调查方案、调查方式等环节,采取统筹协调、专家研讨、会议决策、现场跟踪、随机调度、抽样调查、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监管指导,把握调查进度,确保调查质量。

  (4)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并率先在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中采用”:我市全面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以及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含)、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截至2017年11月底,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约762万平方米,占总出让面积的74%;保障性住房实施装配式建筑约307万平方米。

  (5)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

  “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管理”:2017年全市关闭不符合要求的搅拌站点40家,1家搅拌站因不符合要求,资质被撤回。截至12月底,我市已经累计停产关闭不符合要求的搅拌站点122家。认真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检查的163个站点中符合优秀标准的有61个,符合良好标准以上站点总计133个,有2个站点因检查不符合要求被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有28个站点因停产或拆除未取得分数。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能力就行了摸底调查,全市混凝土搅拌站机组台数为357台,机组容量为1084立方米,总产能超过1亿立方米,建立了搅拌机组台账,并向社会公开。完成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动态核查,检查涉及13个区38个搅拌站点。受检站点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和技术装备等方面总体规范,3家站点资质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已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均已经整改完毕,达到了资质标准条件。积极有序推进搅拌站迁建工作,我委先后以市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两次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及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北京青年路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嘉诚利宝混凝土有限公司两家搅拌站迁建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目前1家搅拌站已经迁建完毕,另外1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建筑工程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年初,该项目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审批立项,建设内容包括平台建设和节能建材、竣工验收备案、轨道交通移动执法、建材监管移动应用、安全隐患排查等8个子系统的升级和建设工作。通过严格执行项目招标,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分析,稳步推进设计与开发。7月份,开展了平台数据模型建设、平台页面设计及实施工作。8月份,完成了平台开竣工、节能建材等监管专题的指标分析和建设工作。9月份,完成了平台数据模型建设、平台页面实施和8个业务子系统的改造、开发及调试工作。11月份,完成了平台和8个业务子系统的测试和上线试运行等工作,并组织专家及相关业务部门完成项目初验。12月14日,组织了项目验收会,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并得到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面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评估项目经费”:2017年,我委对全市在施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4个季度的评估检查工作,全年累计检查标段785项次。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受检单位均按期、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向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部报送了整改报告。经评估检查人员确认,受检单位消除了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对结构验收阶段的26个车站开展了实体结构检测,完成车站实体结构检测面积185680.32m2;对20个区间结构开展了实体结构检测,完成区间实体结构检测长度22398.409m。对燕房线、S1线、8号线二期中国美术馆站及其站后折返线、8号线三期的部分工程实施了单位工程验收阶段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锚栓抗拉拔、结构断面净空、通风系统风口风量、室内空气环境质量和混凝土密实性检测。

  (7)村镇建设管理方面

  “实施6万户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2017年4月,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新农办函〔2017〕8号),明确了2017年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实施范围和相关要求,并将6万户农宅改造任务分解至各区。为加强对农宅改造项目的管理,我委自2017年1月起启动农宅抗震节能改造项目双随机检查工作,每月对一个区改造农户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改造农宅地址是否属实”和“农户是否实施了改造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各区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同时,我委还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同步开展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任务抽查工作。截至12月底,已完成11个区共50个乡镇89个村的农宅改造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培训和宣传工作。我委组织开展了对村镇建筑工匠、村镇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2017年全年共培训村镇建筑工匠500人,同时开展了对13个区的村镇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下乡专家咨询和培训,宣传推广农宅建设抗震、节能等技术。编制完成《北京市农村绿色能源与绿色农宅建设新技术示范图集》和《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政策汇编》,并免费发放到各区各乡镇。

  为进一步掌握改造农户信息,发挥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辅助管理作用,2017年6月我委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8)行政审批工作方面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规定,及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二级及以下资质。

  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要求,我委印发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为尽快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个部门的通知,对涉及我委的8个事项,自2017年11月21日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废声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作废声明等2个事项,按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按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2016年底以来,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经济信息中心《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16〕13号)要求,组织全面梳理我委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在“北京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深入清理证明盖章环节。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要求,我委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清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在办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事项时,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共取消了8项证明和盖章事项。

  认真开展涉企收费自查。按照全市工作部署,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指定专人认真组织开展全委涉企收费项目全面自查,研究规范清理意见,全力做好涉企收费迎检工作。

  我委积极开展审批服务系统对接工作,加强和政务办的沟通,按要求积极开展系统改造和对接工作。我委互联网办事系统与首都之窗网上大厅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一号登录。

  2.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我委承担了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第1项任务,也是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任务,同时也纳入了我委绩效任务中。

  在保障房建设筹集方面,我委加强全市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工程进度,通过狠抓配套设施,确保项目顺利交用,强化“一项一档”,分层次推进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保障房新开工65479套,完成全年5万套任务的131%,竣工90517套,完成6万套任务的151%。   

  在远郊区棚户区改造方面,我委严格规范棚改项目管理,截至11月底,远郊区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9529户,完成全年0.6万户任务的158.82%;棚改安置房开工建设5.4万套,完成建设部下达4万套建设任务的135%。

  3.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此项工作是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同时也纳入了我委绩效任务中。

  2017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议案1件、“两会”会上和会下建议提案130件。截至目前,我委承办的市人大“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议案和130件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同时,我委还被评为“北京市2013-2017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内容具体、特点鲜明,涉及落实“十三五”规划、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等热点、难点问题。从主办件数量来看,承办总数比2016年增加了7%;从内容来看,今年的建议提案的内容综合性强,与我委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管理、房屋市场及租赁房管理、推广新型建筑方式和建筑节能”等方面联系密切。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不仅加强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力度,同时也加强了与其它会办单位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到了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工作思路创新三方面相结合,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提高工作站位,积极研究创新办理方法,完善办理制度,破解办理难题,不断推进我委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使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议案办理情况:按照新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要求,我委编写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并起草完成了议案办理报告。10月11日,向市人大汇报了议案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11月1日,提请市政府第16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1月2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隋振江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4.“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

  此项工作是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同时纳入了我委绩效任务中。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绩效任务落实,具体进展情况请参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绩效任务完成情况”的第9部分“行政审批工作方面”的内容。

  5.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涉及我委任务共20项,目前各项任务均已按要求完成。其中,铁路建设、地下空间整治、完善房屋租赁政策、棚户区改造、副中心建设、清洁空气计划等15项任务已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我委绩效管理任务中,具体完成情况在这几项专项工作中报告。

  《清单》第4项“加大力度拆除违法建设”:我委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一是强化物业企业履行对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的职责,发挥物业企业行业优势,遏制新生违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大对无证开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并将开工手续作为综合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要求,做好对违法建设搅拌站的治理工作,按照“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关停一家”的总体思路,会同属地政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非法搅拌站问题不反弹。

  《清单》第5项、第8项、第10项、第12项,涉及京张铁路、京霸铁路、京津冀城际铁路网等方面的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委积极协调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项目建设,包括京霸铁路、京唐城际铁路、城际铁路联络线共3条铁路续建项目列入我市重点工程。三条铁路线都已实现开工或先期进场,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正线开工建设。一是京霸铁路正抓紧推进征拆进地和电力迁改工作进度。二是京唐城际铁路城市副中心站已启动设计招标工作,正全力实现全线开工。三是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新机场段已开工建设。该线全长39.4公里,其中北京段约15.4公里,需与新机场同步建成,下穿新机场工程已与新机场航站楼同步开工。

  《清单》第9项“与河北共同在承德建设北京新型绿色建材供应基地,共享京冀有关政策”:我委加强建材产业政策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的宣传服务,引导北京市建材企业产业转移。与承德市政府及其住建局、张家口市政府及其住建局进行了有效对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在2015年将“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成功移植承德基础上,2017年我委帮助承德市升级了“承德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支持承德市在京召开“承德市建材展览洽谈会”,并探讨在京承古北口与滦平交界地区建设“节能环保建材物流园区和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了选址。二是与张家口市住建局进行了建筑节能和建材管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方面的政策技术交流,并探讨了北京市绿色环保产业落户张家口市相关合作模式和服务需求。三是北京金隅集团已经在承德市和邯郸市完成了40万吨绿色砂浆生产基地建设;北京住总集团正在承德市和承德滦平筹建装配式建筑部品产业基地;北京城建集团正在张家口市筹建装配式建筑部品产业基地。

  《清单》第15项、17项“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优化用地结构、严控房地产开发、严格落实容积率控制要求”:我委积极配合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起草完成《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目前,《总体规划》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清单》第20项“落实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出台的 《关于加强京津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通州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的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区域市场监管,我市成立了城市副中心房地产市场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组,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建立“通武廊房地产治理工作组”,在房地产市场监测数据实现同步共享的同时联动限购,联手打击投机炒房炒地行为,特别是针对“异地散发小广告”、“跨省开办售楼处”等现象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6.“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任务要求,我委负责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等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察访核验,此项任务既是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同时也纳入了我委绩效管理任务中。

  在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方面,我委严格按照绩效预案要求,对照年度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抓好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面,2017年,我委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城六区和通州区进行了积极研究,确定了10个试点项目。为推进试点工作开展,我委会同市各有关部门确定了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的工作机制。隋振江副市长召开专题会,对实施试点项目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对推进实施试点项目进行了部署。截至目前,各试点项目已经全面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试点项目完成了楼本体节能改造,丰台区完成了受增设电梯影响部分外的楼本体节能改造;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增设电梯工作实施较快,其中西城区3部已投入运行、10部正在调试运行,海淀区2部已投入运行,朝阳区2部正在调试运行,丰台区9部正在调试运行;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在增设立体停车设施进展显著,其中西城区部分立体停车设施安装进入尾声;各区涉及的架空线入地、拆除违法建设等工作进展较顺利;各区在老旧小区长效机制管理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在“商改住”治理工作方面,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住宅项目房屋平面布局变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明确新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在建、在售商办类项目不得面向个人销售,此前已售项目再交易时如出售给个人,须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并暂停办理个人购房贷款。会同市规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规定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六类产业项目严禁擅自变更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同时市区两级住建、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商办项目执法检查,严惩违规销售和代理,曝光典型,加强宣传引导。

  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此项工作是“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专项任务内容,也是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同时也纳入了我委绩效任务中。

  我委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建设系统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印发了《2017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定期参加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本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11月我委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北京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7〕30号),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强化对施工扬尘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扬尘监管和执法曝光力度。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或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被曝光的予以停工,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要求,加大对违法建设搅拌站的治理工作,会同属地政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关停一家”。

  截至目前,2017年我委出台11份相关通报性文件,对违规企业分别进行媒体曝光、全市通报批评、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分和暂停在京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理,对227家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参建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记分,对59家施工扬尘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暂停在京投标资格30-90天。此外,符合《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京建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的1713个建筑施工工地,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不含已经拆除的工地),安装率达到百分之百。

  8.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我委承担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第3项任务,同时该项任务也纳入了我委绩效任务中。我委严格落实《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任务要求,按照2016年制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竣工验收管理;下半年多次参加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并参与了对东城、西城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察活动。

  9.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方面

  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京建设项目办理登记备案、征地计划、选址意见、施工计划149项,总建筑面积837.4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39.29亿元。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为中央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2017年,办理业务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窗口咨询、来访来函咨询等)1300余项,主动与相关委办局协调有关事项120项,全年业务工作零投诉,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修订完善《中央和军队在北京地区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京建法〔2004〕523号)。为了更好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京建设项目办理,在重新梳理相关程序和审批环节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审批事项,充实了服务与管理的内容,强化了对审批事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服务。拟取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核发、建设项目征地计划通知书核发两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取消“建设项目征询意见函”环节。不断加强与相关委办、局间的沟通衔接,保证项目审批工作高效运转,力促中央在京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确保了年度投资计划的完成。

  (二)政府自身建设,落实绩效整改和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工作情况

  1.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和上半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根据市政府绩效办在“2016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反馈报告”和上半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的问题,我委主要涉及“加快网上审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报送改革信息方面还不够主动”、“出现对未受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因服务态度被投诉情况”、“存在使用事项名称与编办目录管理系统中事项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宣贯不够等问题。对这些反馈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一分解任务,相关单位认真主动抓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一是关于“加快网上审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报送改革信息方面还不够主动”,我委组织业务处室、单位加强研究,按照国务院和住建部要求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利企便民成效。目前,我委承担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单位变更、建设工程企业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专业管理岗位、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单位变更、购房资格核验等审批服务已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认真落实市政府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了信息报送;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要求各处室明确信息报送联系人,及时归集、报送我委“放管服”改革信息。2017年度,按照市审改办、政务办工作部署,及时报送“放管服”改革情况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年内分别报送了10篇和2篇,

  二是关于“出现对未受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因服务态度被投诉情况”,我委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标准,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对申请人到大厅咨询,未带相关材料的,指引其查看网上办事指南或现场发放纸质办事指南,做好现场咨询解答服务。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开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单,针对其提交材料的具体问题在补齐补正通知单中一一说明,并由经办人签字。加强审批服务质量检查,将一次性告知落实情况作为回访重点,增加电话回访数量。

  三是关于“存在使用事项名称与编办目录管理系统中事项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我委会同市政务服务办梳理、核对我委系统对接的事项名称,确保与目录管理系统保持一致。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最新成果,实现业务系统中事项名称和目录系统中事项名称的统一。

  四是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宣贯不够”,今年我委继续加强宣贯培训工作,将宣贯《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作为近三年的重点工作写入《北京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工程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将宣贯工作层层推进,切实做到全市各参建单位二级公司全覆盖、监管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引导公众知晓、遵守我市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为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积极做好《条例》有关质量检测的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和防雷装置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等文件。加快研究制定《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目前,讨论稿已经编制完成。

  (2)上半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半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我委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委内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整改完毕。其中,扬尘治理情况、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等工作事项已在对应的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中汇报。

  2.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全面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按计划积极推进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应诉、法制宣传、多元调解等工作开展,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各项任务。

  一是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上,认真落实行政机关主管领导出庭应诉,我委两位副局级领导分别于7月13日、11月10日作为机关负责人直接出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考核规定,今年我委党组共开展学习12次。同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类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参与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参与解决行政争议、行政执法和法制培训。

  二是在行政执法效能上,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统计情况(统计日期截至2017年12月12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纳入考核的A类行政执法人员412人,2017年总计实施行政处罚8543起,实施行政检查45315次,人均行政处罚量20.74件,人均检查量109.99件。

  三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上,认真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度,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件,依法受理184件,经审理决定不予受理27件,放弃行政复议申请1件。同时,我委密切配合复议机构立案调查和案前和解工作,按要求填报国务院和北京市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按期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返回送达回证,密切配合案件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如实说明重要情况,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按时回复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并认真整改。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度,我委依法履行了行政诉讼生效判决、裁定,我委被撤销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诉讼案件共有3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作出了重新处理。全部诉讼案件都遵循法律规定按时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及证据和依据,同时,出庭人员都符合法律规定,按时出庭。

  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17年度(截止2017年12月11日),我委共发布25件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质量安全、房屋销售、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方面。以上2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017年我委起草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件,已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时,圆满完成文件清理任务,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对从1980年至今由我委牵头起草的160件市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拟保留35件,其中包括京政发文件18件、京政办发文件17件;拟宣布失效49件,其中包括京政发文件21件,京政办发文件28件。

  3.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方案的函》(京审改办函〔2015〕10号),我委共计45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对外服务窗口25个,实现审批服务“一口进出、内部流转”。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首席代表制、编制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服务操作手册,落实政务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规范细则(试行)》《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岗、优秀岗和“服务之星”、“红旗窗口单位”评选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狠抓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我委服务窗口共收到群众锦旗6面,感谢信6封,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和“首都劳动奖状”称号,团支部荣获“2016年海淀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

  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按要求填报北京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并将外网办事指南与首都之窗政务服务进行了链接。实现我委互联网办事系统与首都之窗网上大厅统一身份认证、一号登录;实现我委审批系统和市政务平台数据对接;实现部分人员证书单位变更、企业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购房资格核验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审批和住房保障业务中,实现和公安、民政、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精简书面材料,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4.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情况

  (1)在政务公开方面。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我委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多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及新闻宣传工作作出批示;委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了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与政务公开有关的法制、新闻、信息化等工作;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印发《关于对2016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预公开和发布政策解读的工作程序。二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截至12月底,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信息40条,意见反馈信息35条。加大委内统筹协调力度,对照市政府编制的47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公开任务。同时,抽查了8个区的落实情况,切实推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落实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加强政务公开惠民便民服务的统一部署,围绕公众高度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工作,制定了自住房综合服务地图,开展了保障房工地开放日,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做好解读回应。印发了我委《2017年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宣传任务与责任分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新闻通稿同步配发的推行力度,及时准确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策信息的需求。截至12月底,我委共发布规范性文件25篇,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平台配发相关政策解读稿件25篇,回应热点舆情事件46件,及时澄清、化解多起舆论危机。四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截至12月底,我委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99件,已到答复期的均全部按时办结。

  (2)在网站建设方面。我委门户网站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2017年度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可用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实用性。通过深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加强网站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热点专题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网站共维护2003个栏目,覆盖全委55个处室、直属单位。主动公开信息3290余条;网上办事服务类栏目495个,实现我委73项办事事项的表格下载、办理结果查询、办事指南、网上办理,完善办事指南6处;互动交流类栏目30个,受理网民咨询问题1.1万条,回复率99%;互动访谈类栏目更新3次;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及时处理网民纠错留言276个。网站访问总量约4.51亿次,日均约134万余次,居全市委办局门户网站访问量排行榜第三名,其中共有产权住房摇号结果公示在访问高峰期间,日访问量高达到40万余次。

  5.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应急处置按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建好队伍、有效应对”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各项重大应急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了重大会议活动、节日应急保障、空气重污染应对、汛期防汛、市级专业应急队伍认定等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实现了全系统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全力做好重大会议活动、节日应急保障工作。我委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增派力量,加强值守,并对各区住建委、房管局进行抽查,有效杜绝不在岗不在位现象发生。同时,三支建筑工程事故市级专业应急队伍按照我委要求,在启动应急机制期间全员在岗待命,确保随时按预案要求及时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迅速响应,积极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对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进行更新,保证联络畅通。组织委内相关处室召开座谈会,讨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细节,保证各项修订科学合理。对部分单位职责进行调整更新,保证住建系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务实高效。预警应对方面,截至12月底,市级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共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10次,我委每次接到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后,均及时通过应急值守平台、短信平台等方式将有关要求即时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并督促各单位按预案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预警应对措施。预警结束后,积极协调、配合扬尘办及时梳理预警应对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上报有关单位。

  三是夺取2017年防汛工作全面胜利。今年汛期降雨总量偏多,市级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共发布雷电预警25次,暴雨预警12次,我委积极协调,配合市重大办、市民防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以及委内业务处室扎实开展住建防汛分指防汛工作,成功应对了历次强降雨过程,实现了全市在建工地、城镇房屋、人防工程汛期无重大险情、无人员伤亡的目标。

  四是周密筹划,圆满完成我市首批市级专业应急队伍认定。按照市应急办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作为我市试点率先开展市级专业应急队伍认定工作。我委通过认真筹备,于2017年2月,由5名国内住建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验收组对参加验收的队伍进行了资料审查、理论测试和实地测试三个方面的考核,圆满完成我市首批市级专业应急队伍认定工作,市应急办领导对队伍认定工作给予了好评。

  五是加强联动,做好突发事件上报、核报工作。我委积极加强与市应急办、区住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对突发事件处置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截至12月底,按照市应急办要求上报、核报突发事件64起,我委严格按照有关预案规定,遵循属地处置原则,将事件发生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通报。对属于我委监管职责的,及时将情况详报市应急办;对不属于我委监管职责的,及时向市应急办反馈。

  6.预算绩效完成情况

  我委按季度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涉及2017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74个项目,涉及机关本级及19个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结合本年度预算和绩效审计考评细则,在绩效跟踪过程中密切关注绩效扣分点,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项目调整追加、“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科目、国库动态监控、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做到源头上控制,防患于未然。

  认真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中,我委加大了对各项基础数据的审核和管理,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重点支出从严把控,加强了各项费用的统筹归口管理,按期顺利完成了预算(草案)的上报。11月15日,作为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对口部门,我委专题向市人大汇报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总体情况和我委金额较大的20个重点项目,接受市人大的预算初审。

  7.绩效审计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检查。接受市审计局对我委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等机构对我委进行的专项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共计7项。配合国家审计署对北京市2017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在各项审计过程中,我委积极与审计部门沟通,及时反馈各部门对检查情况的相关意见,根据检查结果以及整改意见督促委内各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是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按照年初内审工作要点,积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17年度共组织实施48项审计项目,其中重要节点财经纪律专项检查2项、预算执行审计2项、绩效跟踪审计3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项、协会脱钩资产清查审计12项、内部控制审计27项。我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编制审计问题和审计建议清单,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并要求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防控意识。目前,各项审计工作显示我委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整改等方面工作情况

  我委党组注重发挥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年初召开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委党组书记作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并带头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其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党政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

  一是定期研究工作,开展全程记实。在委党组会上,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议题,今年以来就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进行了多次研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部门党政负责人及时记录日常工作情况,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程留痕。

  二是围绕重要节点,抓好作风建设。节前提要求,节中抓检查,节后严问责,持续释放集中整治“节日病”的强烈信号。盯住突出问题抓整改,委党组按照市纪委要求,深入推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专项治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按照“零增长”的要求编制预算,预算不超过上年的预算数和本年预计执行数,实行额度控制。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开展责任制检查。2017年3月-5月,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9名委领导分别带队,对10家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考核,并对每个单位进行了书面反馈,提出限时整改的要求,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形成了分析报告上报委党组。两年内实现了全委基层党组织责任制检查全覆盖。

  四是开展中期评估,进行形势分析。我委已连续三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开展中期自查评估。2017年7月,继续开展此项工作,满意度较前两年稳步提升,党组会对中期评估结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中期评估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了解党员干部对全委和本单位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任务和主要问题的意见和看法,以评估为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重视巡视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委党组以2015年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整改与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谋划发展相结合,把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2017年,我委对巡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巡视反馈所列27项问题目前基本完成。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配备纪检委员。在机关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委党组专门为机关党委配备了一名干部,专职负责机关纪检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的换届,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实现了纪检委员全覆盖。加强对全委纪检干部的党务工作培训,并积极派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的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培训。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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