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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绩效任务三季度完成情况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第一项:研究起草《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形成送审稿并正报市政府审定。7月5日陈吉宁市长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研究起草《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8月17日-25日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委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会同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对相关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市领导。同时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

  第二项:继第二季度隋振江同志两次召开直管公房改革专题会听取工作汇报后,7月7日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按照会议要求,《意见》已再次征求了东、西城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9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隋振江副市长听取《关于深化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核心区直管公房地区环境改善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方案》汇报,按照会议要求,我委将继续修改完善后再上报市政府。

  第三项:该项任务已于一季度顺利完成。

  第四项:截至三季度末,我市保障房新开工60281套,完成年度5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的121%,其中,公租房6032套、棚改安置房51058套、自住房3191套;竣工86883套,完成年度6万套任务的145%。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第五项:截至三季度末,我市共累计完成远郊区棚户区改造7627户,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第六项:我委于7月3日至7月11日开展了全市商改住专项行动中期察访核验工作。从对察访核验工作情况来看,各区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商改住清理整治专项领导工作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了商办项目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贯彻落实“3•26”以来商办政策要求,严格商办项目建设、销售、使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辖区内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建设、销售和代理销售商办项目。

  8月1日-8月2日,房屋市场管理处会同委监察执法大队、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市房屋管理政策培训及违法群租房和城乡结合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总结了上半年房屋市场管理主要工作,就下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商改住清理整治、商办信访维稳工作等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

  我委建立新批商办预售项目“售前约谈机制”。由交易、执法部门对新批准的商办预售项目进行售前约谈,逐条讲明当前商办项目销售对象、现场公示、广告宣传、信贷等政策要求,并由开发企业负责人、项目销售负责人签字明确责任。

  第七项:研究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8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研究起草《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8月17日-25日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我委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会同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对相关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市领导。同时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

  第八项:截至9月11日,我市已成交商品住宅用地供应49宗、约348公顷;正在交易的商品住宅用地6宗、约32公顷。同时,已推出19宗自住房用地,可建设自住房约171万平方米,其中,已出让17宗,可建设自住房约145万平方米;正在交易2宗,可建设自住房约26万平方米。“截至9月底,全市1300万拿地未开工推进772.8万平方米,剩余539.2万平方米;全市950万开工未入市推进525.9万平方米,剩余439.5万平方米。

  第九项:2017年,“疏解整治促提升”直管公房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量为8761户,涉及人口数22330人。随着全市各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入收关阶段,我市清理整治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行动在前期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仍在加速推进,截至8月底,全市共完成清理整治10983户,涉及人口数2.8万人,占全年清理整治任务量的125.36%。

  第十项:我委与市民防局分别对城六区上半年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核验。9月13日对海淀、西城等4处再利用好的试点进行集中报道。第三季度完成162处整治,6818人。

  第十一项:将《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修改调整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并于9月中旬向市政府上报。7月中旬、8月下旬,配合市人大在开展老旧小区调研工作;9月中旬,配合市委做好市委书记蔡奇同志调研海淀区、西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牛有成副主任调研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工作。按期召开例会,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截止9月底,城六区和通州区10个试点项目全部开工。

  第十二项:9月中旬我委向市政府上报《关于提请市政府审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20)>的请示》(京建文〔2017〕134号

  第十三项:完成了1240个项目的调查工作,开始撰写各区县分析报告;完成调查补缺104个项目,并完成数据录入;完成数据质量抽查150个项目。

  第十四项: 6月30日,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对新开工项目、存在问题和进度滞后项目进行了集中调度。9月,对进度滞后项目进行了梳理,向市政府督查室上报了督查意见。组织对各滞后项目进行调度,覆盖面100%。对建设力量相对薄弱的主管部门,及时沟通补位,分别与水务、教委、城管委、医院、燃气集团等部门沟通集中调度。

  第十五项:我委相关部门赴通州副中心对工程平面图和信息点等进行现场对接;起草并报送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搬迁方案》;完成了对接职工之家建设的后续工作;完成统计楼层开水器数量以及市纪委关于新办公区办公室面积和餐饮区面积的情况说明。

  第十六项:综合管廊、道路、景观水系、地热两能供热供冷热泵系统、园林绿化、变电站等市政配套工程在我委统筹协调下,实现同步协调推进,现场具备条件的位置已全部开工。行政办公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已取得市发改委出具的前期工作函,待取得规划意见函,完成了工程招投标工作,尽快为该项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七项:印发了《通州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和《通州区劳务用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始正式实施。8月17日对新华联家园北区、靓景明居小区物业管理和普通地下室整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我委执法大队对通州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培训。

  第十八项:完成汇总统计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信息。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发布以来,截至8月底,我市落实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招拍挂出让项目约360万平方米,占总出让面积的81.8%,落实237.4万平方米约27881套保障性住房,已批复项目建议书的政府投资项目1个。

  第十九项:京霸铁路累计进地766亩,施工便道已完成11公里,4个钢筋加工厂及配套的临时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大兴制梁场(箱梁)制梁区主体已建设完成;京唐铁路2016年12月29日先期开工段开工建设,目前,正在优化副中心站及隧道区间初步设计方案,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设计招标已完成专家评标工作,路基段和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企业和厂房拆迁;城际联络线一期工程新机场飞行区部分已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廊坊东至新机场段初步设计已完成评审,二期工程可研评审已完成。

  第二十项:京唐铁路2016年12月29日先期开工段开工建设,目前,正在优化副中心站及隧道区间初步设计方案,征拆工作已启动,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场地平整,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设计招标已完成专家评标工作,路基段和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企业和厂房拆迁;城际联络线一期工程新机场飞行区部分已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廊坊东至新机场段初步设计已完成评审,二期工程可研评审已完成。

  第二十一项:指定专人参加奥运专班工作。积极协调奥运项目办理前期手续,除国家雪车雪橇中心正在快前期手续办理,其他项目均开工建设。

  第二十二项:建立了重点工程台帐,每月更新,并指定专人跟踪调度,协调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由分管副处长牵头负责,每周在重点处工作例会上汇报工作进度,研究推进措施。现场调度新开项目和进度滞后项目,派专人驻新机场协调调度工程建设,对天坛医院、环球影城、怀柔科学城、冬奥场馆建设等重点项目指派专人专班负责。选派专人参与市政府督查组督查重点项目,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了进度滞后和存在问题项目,并进行了督导。下发季度重点工程通报,向市领导和相关委办局通报了重点工程进展和存在问题。三季度向市领导上报专报信息9篇,向社会发布重点工程建设信息24篇。

  第二十三项:按照《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我委制定下发《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中涉及我委的重点任务要求,要求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意见书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新建住宅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管,进一步要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持续关注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底数,强化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项:制定《2017年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力度,力争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第二十五项:制定印发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做好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项:完善施工招标文件,将房屋建筑等工程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和标准。

  第二十七项:启动示范文本修编工作,按照《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版)》的相关标准,将“全市建筑外墙涂装、钢结构制造行业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推广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的有关要求纳入招投标文件内容,目前定稿已完成,正在进行会签。

  第二十八项:实施本行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周边100米路面扬尘的,以及未按要求实现围档、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连通的施工项目,依法查处。组织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项计价。

  第二十九项:重点加大对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扬尘监管和执法曝光力度。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或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被曝光的,由我委组织实施予以停工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

  第三十项:我委监察执法大队按照《关于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做好“全面清理无资质搅拌站点”相关任务分解的通知》已完成对关停的搅拌站的抽查工作,检查站点42个,发现复工站点1个,关停搅拌站4个,目前正督促各区开展已关闭或拆除搅拌站的排查任务,继续摸清底数,加强监管。截至9月20日,未发现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出租、挂靠行为。各区住建委按照《北京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完成了对本区搅拌站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召开了专家组长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市级层面抽查工作。

  第三十一项:完成了平台数据模型建设、平台页面设计及实施工作;完成了开竣工、节能建材等监管专题的指标分析、建设工作。完成了8个业务子系统的改造、开发及调试工作。

  第三十二项:按预案完成了13条线路的评估检查,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累计完成评估年度预算47%;按预案完成了实体质量检测任务,累计完成检测年度预算100%。

  第三十三项:印发《关于尽快做好北京市农宅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函》,督促各区尽快做好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每个月开展至少一次的农宅双随机检查。

  第三十四项:拟取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建设项目征地计划通知书核发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起草了《中央单位在北京地区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完成委内处室(单位)及委外服务对象意见征求工作,等待上会。

  第三十五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我委及时印发通知,停止受理工作,同时,加强取消后的行业和市场监管。按时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要求,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清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在办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事项时,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我委2017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17〕43号),并及时修改了网站办事指南。开展了涉企收费自查。按照全市工作部署,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指定专人认真组织开展全委涉企收费项目全面自查,研究规范清理意见,全力做好涉企收费迎检工作。清理出我委代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下属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和审批关联的中介服务收费11项,我委联系的22家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若干项,并提出了进一步清理意见,均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做好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加强审批服务质量检查。抽查综合服务中心办结并存档的审批服务业务档案7407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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