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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绩效任务二季度完成情况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7日

  

  第一项:针对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突出矛盾问题,在研究起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基础上,为尽快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委会同公安、工商、综治等部门于近期研究起草《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隋振江同志三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我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讨论,两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分别组织区房管部门、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街道综治(流管)部门、社区、基层服务站座谈讨论,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内容,形成了《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送审稿),并于6月19日正式上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项:我委自2016年5月正式开展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以来,扎实稳妥开展各项调研,多方征求修改意见,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报审稿已于2016年10月10日、11月15日市政府两次专题会进行了专题研究,11月22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底进行了首次关于文件出台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市领导工作指示,2月初我委会同城六区房管部门以经租户数据为重点再次进行了数据摸底调查。按照最新的统计数据,委托中介机构对出台《意见》再次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评估结论为:改革初始风险为重大风险,在各相关单位有效执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落实应急预案后,评估结果为一般风险等级。3月我委就评估报告及防范措施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等9家市级机关及城六区政府共15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工作, 各参会单位均表示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5月2日、6月5日隋振江同志两次召开直管公房改革专题会听取工作汇报,《意见》已按照会议要求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6月7日上报市政府。

  第三项:按照计划进度,我委于2月22日已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

  第四项:截至二季度末,我市保障房新开工37524套,完成年度5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的75%;竣工65676套,完成年度6万套任务的109%。

  第五项:截至二季度末,我市共完成除中心城六区之外的其他远郊区棚户区改造3081户。

  第六项:“3•26”新政后商业办公项目网签量也明显减少,日均网签0.58万平方米,较新政前减少76.2%,网签主体均为机构,网签项目均为纯商业办公项目,商改住项目销售全面停止。出台商办项目监管政策。4月18日,市住建委、市规土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4月19日,市规土委、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4月7日召开全市经纪机构工作会议,要求经纪机构不得违规代理商改住项目,不得作虚假宣传。市区两级住建、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中介清理整治行动,对违规代理改变规划用途房屋的机构坚决取缔。林肯公园、万科天地等6家开发项目,因涉及违规“商改住”宣传销售被停止网签,24家房地产中介门店,涉嫌违规代理商办项目销售,被责令停业。对房天下、安居客、58同城等15家违规发布商办类项目房源信息的网站,市住建委会同市网信办进行约谈,要求下架全部违规房源信息,注销相关中介公司备案。对北京珠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绿地集团北京经纬置业涉嫌违规宣传“商改住”,存在无证售房行为,降级资质、暂停网签、暂停拿地资格、暂停银行授信。

  第七项:一是以调控工作为契机,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4月以来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实现了平房、非住宅市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等一系列的长效制度性管理。二是研究建立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自住房长效制度。在公租房和自住房项目房源中拿出不少于30%,面向新北京人实施专项配租和出售。4月8日,以朝阳区马泉营、大兴区高米店公租房项目和昌平北京湾项目作为专项配租、配售试点。三是进一步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供应体系。会同规划国土部门科学测算住宅供地计划,从供给侧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今后五年全市计划供应6000公顷住宅用地,保障150万套住房用地需求,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2017年计划供应1200公顷住宅用地,保障30万套住房用地需求,其中租赁住房10万套。四是加大住房租赁建设推进购租并举。未来五年150万套住房的供地计划,其中有50万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租赁住房,扩大租赁市场有效供给,增加住房供应。5月21日北京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第一批试点项目——海淀区唐家岭的927套租赁住房,正式面向海淀区保障房家庭开展现场选房、签约入住。五是研究起草《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隋振江同志三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我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于6月19日起草形成送审稿并正报市政府审定。六是研究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自住商品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建立对购房人的扶持与制约机制。目前,《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并经振江副市长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

  第八项:一是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分析本市住房供需关系,大幅增加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2017年我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200公顷,是原计划的近2倍,其中定向安置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253公顷,自住型商品由原计划的83公顷提高至200公顷(由1.5万套增加至5万套),商品房用地由260公顷提高至450公顷。二是会同国土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进一步研究政策研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未来五年新供应各类住房中,坚持坚持四个“三七开”:购租并举,产权类住房约占70%,租赁型住房约占30%;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产权类住房中棚改安置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占约70%,改善型和高端商品住房占约30%;市场与保障并举,商品住房约占70%,保障性住房约占30%;本市与非本市户籍人口并重,商品住房中,70%面向本市户籍人口,30%面向非本市户籍人口。三是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和项目开工入市工作。截至6月15日,我市已成交商品住宅用地24宗,约169公顷;正在交易的商品住宅用地6宗,约64公顷。已推出12宗自住房用地,可建设自住房规模约116万平方米,其中,已成交11宗,可建设自住房规模约91万平方米;正在交易1宗,可建设自住房规模约25万平方米。“1300万拿地未开工和950万开工未入市”专项任务,截至6月27日,在市区住建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300万平方米拿地未开工项目,已落实开工面积332.9万平方米;950万平方米开工未入市项目中,已落实新入市面积263.6万平方米。

  第九项:2017年,“疏解整治促提升”直管公房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量为8761户,涉及人口数22330人。随着全市各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市清理整治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行动也在加速推进,截至六月上旬,全市共完成清理整治8526户,涉及人口数21403人,占全年清理整治任务量的97.3%。其中石景山区、平谷区、朝阳区、昌平区、延庆区、西城区已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第十项:我委分别对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进行督导。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从而杜绝了新增散租住人普通地下室,计划完成200处治理工作,实际完成581处治理。

  第十一项:4月10日上午隋市长召开专题会,对实施试点项目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对各区实施试点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指导。6月13日,张维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专题会,对推进试点项目进行了部署。各区按照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审定。相关单位按期召开双周例会,推进试点项目实施。

  第十二项:截至目前,我委正在按市领导要求,落实《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修改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项:按照计划季度,我委已经完成1240个居住项目调查,并向受托单位支付120万元。

  第十四项:与项目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按行业类别组织调度,各调度组现场调度。5月赴通州调研能源项目;6月赴通话水务局,调研水务项目;6月底230项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对其中80余项进度滞后和存在问题项目进行专项督导。

  第十五项:按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委对接相关部门完成内部功能分割细化方案;报送办公用房、服务用房、特殊用房需求情况;研究新办公楼字画布置和ATM机布置方案;报送办公家具需求情况及办公家具预算等。

  第十六项:综合管廊、道路、景观水系、地热两能供热供冷热泵系统、园林绿化、变电站等市政配套工程在我委统筹协调下,实现同步协调推进,现场具备条件的位置已全部开工。关于行政办公区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已取得市发改委出具的前期工作函,待取得规划意见函,完成工程招投标后,及时为该项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七项:起草完成《关于调整通州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的报告》,由原来的执行远郊区标准调整为与城六区标准一致;截至目前,施工现场标准化及劳务用工标准化体系搭建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具备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的基本条件;起草完成《通州区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和《通州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初稿,实现通州区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与城六区一致,甚至部分标准高于全市总体水平;指导、协助通州区住建委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第十八项:已于4月28日召开第一次装配式建筑联席工作联席会议;5月22日印发《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京装配联办发〔2017〕1号)、《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工作计划》(京装配联办发〔2017〕2号);《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第十九项:京霸铁路北京段2016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已交地416.4亩,林地占用手续已上报园林部门,建设单位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有序进地并加快梁场建设。京唐铁路2016年12月29日先期开工段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评审副中心站及隧道区间补充初步设计,征拆工作已启动,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场地平整, 城市副中心站已开始设计招标工作,路基段和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企业和厂房拆迁;城际联络线一期工程新机场飞行区部分已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单位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有序进场施工,一期工程北京段规划方案已获批复,一期工程正在加快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第二十项:京唐铁路2016年12月29日先期开工段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评审副中心站及隧道区间补充初步设计,征拆工作已启动,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场地平整, 城市副中心站已开始设计招标工作,路基段和副中心站已完成部分企业和厂房拆迁;城际联络线一期工程新机场飞行区部分已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建设单位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有序进场施工,一期工程北京段规划方案已获批复,一期工程正在加快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第二十一项:与市重大办、冬奥指办对接,形成联络机制。选派陈天保副处长参加奥运专班,负责奥运专项任务的协调。5月12日、2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点工程处、工程管理处、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处、建材处、建材办、招投标办、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负责同志会商,研究冬奥会工程建设工作。

  第二十二项:我委建立了重点工程台帐,每月更新,并指定专人跟踪调度,协调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现场调度新开项目和进度滞后项目,派专人驻新机场协调调度工程建设,对环球影城、怀柔科学城、冬奥场馆建设等重点项目指派专人专班负责。选派专人参与市政府督查组督查重点项目,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了进度滞后和存在问题项目,并进行了督导。印发一季度重点工程通报,向市领导和相关委办局通报了重点工程进展和存在问题。前5个月向市领导上报专报信息5篇,向社会发布重点工程建设信息14篇。参加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和砥砺奋进的五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了重点工程建设成果。

  第二十三项:按照《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我委制定下发《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中涉及我委的重点任务要求,要求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意见书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新建住宅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管,进一步要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持续关注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底数,强化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项:制定《2017年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力度,力争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第二十五项:印发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高峰论坛”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部署会议;完成《关于“两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总结》和《高峰论坛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因工作突出,我委被国务院“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筹备委员会安全保卫组授予 “安保贡献突出集体”奖。

  第二十六项:配合市环保局下发推广使用国Ⅲ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文件。

  第二十七项:将“全市建筑外墙涂装、钢结构制造行业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推广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的有关要求纳入招投标文件内容,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截至6月底,启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多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将收集意见分类整理。

  第二十八项:已制定本行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实现网格化管理。并加强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周边100米路面扬尘的,以及未按要求实现围档、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连通的施工项目,依法查处。组织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项计价。

  第二十九项:重点加大对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扬尘监管和执法曝光力度。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或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被曝光的,由我委组织实施予以停工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

  第三十项:召开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搅拌站相关工作;向社会公示遴选的《混凝土绿色生产规程》执法检查专家,并进行组织专家培训;为加强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关停工作的管理,巩固现有环境治理成果,我委执法大队对列入关停名录的42家搅拌站企业启动执法巡查工作,督促各区责任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杜绝关停站死灰复燃。通过检查,其中有20家站点已经完成拆除,部分已经改变使用用途,执法大队将密切加强对关停混凝土搅拌站的关注力度,配合各区业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查处工作,对于发现顶风作案、违规复工的企业,将按照《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以及不符合环境治理规划搅拌站查处程序》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清洁空气治理落到实处,目前未接到各区新建搅拌站的相关信访举报投诉。

  第三十一项: 4月份完成公开招标确定开发单位,中标金额542.46万元,5月初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对工程领域17个业务系统数据分析,6月底前已完成平台数据资源标准定制、数据中心建设、数据抽取,和平台原型设计工作;会同各相关业务处室对8个业务系统的需求组织调研沟通,完成各系统需求文档整理及原型设计等工作。

  第三十二项:按预案完成了13条线路的评估检查,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累计完成评估年度预算20%;完成了实体质量检测任务,累计完成检测年度预算80%。

  第三十三项:《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已经印发给各区人民政府,并按计划每个月开展至少一次的农宅双随机检查。

  第三十四项:已梳理完成四项审批业务,启动了《中央和部队在北京地区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第三十五项:组织委内25个处室和事业单位完成88项公共服务事项填报,已在4月28日全部通过审改办、政务办审核。17个区级建设房管部门共填报823个事项,正在组织处室、单位开展预审。对委内8个处室、事业单位梳理出的55项证明事项开展清理,经和市政府审改办逐项研究,确定属于证明事项的10项,清理结果为保留1项,取消9项证明。清理取消证明,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配合业务处室需求,及时修改门户网站办事指南70余处。加强审批服务质量检查。抽查综合服务中心办结并存档的审批服务业务档案7407件;组织处室抽查业务档案23件;5月份特邀3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先后3次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委服务窗口进行暗访,发放调查问卷90份,群众满意率97.5%。6月份正组织12个业务处室开展对区级审批服务业务档案的检查。加强我委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上半年共向市审改办报送“放管服”信息5篇,审改办采纳1篇,并在其官网和相关简报上公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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