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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5日
       

序号

年度任务

完成情况

1

推动《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调研起草工作。

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专家学者研讨会,相关部门专题讨论,已初步形成《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

2

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多种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保障房建设筹集56449套,完成年度5万套任务的113%

3

抓好安置房源对接,完成3.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完成开工44085套(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00.2%

4

落实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方案,强化资金支持,推进老城区平房院落修缮改造和环境整治。

安置房建设地块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共确定大兴首创团河西等9个地块,已经基本完成主体授权工作,各实施主体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

5

加快京沈客运专线北京段、京张铁路北京段建设,开工建设京霸铁路北京段;力争开工建设京唐城际北京段、城际铁路联络线(S6线)和丰台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推进京石城际等项目前期工作。

京沈客专北京段正线所有标段均已进场施工,控制性工程全部开工建设;京张铁路北京段控制性工程全部实现进场,北京北站客运过渡工程按期建成交付使用,正线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城际铁路联络线机场代建段基本完成结构施工;京霸铁路北京段、京唐城际北京段、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先期开工段实现年内开工建设;京石城际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6

做好冬奥会场馆和基础设施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截至目前尚无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如有满足条件的项目我委将依法加快办理。

7

强化市政设施运行管护,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

今年已确定的地下综合管廊8个项目,我委已在1215日前为全部项目发放了《建筑工程施工登记意见书》,完成了今年既定任务。

8

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制定下发《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主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划意见书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新建住宅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管,要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持续关注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摸清底数,强化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9

抓好市重点工程建设。

1-11月重点工程完成投资2100.7亿元。新开工44项,竣工13项。从各类项目投资执行情况看,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高精尖”产业、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提升项目完成投资占比分别为121.9%78.9%64.3%52.7%44.4%

10

全面推进环球主题公园园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工作。

已办理园区土方填垫工程施工登记手续。

11

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专业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并于201631日下发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12

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纳入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完成一轮核查工作,对不达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取消资质。

13

贯彻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广泛开展《条例》宣传,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文件,完成《条例》宣传片制作工作;督促各建筑企业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逐步调整完善企业标准,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据《条例》实施处罚处罚200余起,处罚金额300余万元,充分发挥监督执法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作用。

14

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提升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全市有100余个大型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搭建了体验式安全培训设施,实现了17个区的全覆盖。依法暂扣21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43家施工企业在京投标资格15-60天,对125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259家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完成了企业备案及信用评价工作。

15

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检查工作。

委托北京科技促进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及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市2891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标准化评估审查工作。

16

加强绿色施工管理。

印发《2016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07号)并组织建设系统贯穿全年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17

完善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施工扬尘污染第三方代管制度。本年度期间各级住建部门共开展专项检查1264次,检查工程2420项。

18

推动建设工地渣土运输源头治理。

与市市政市容委、市交管局等部门建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专项检查联动机制,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夜查。督导检查共计检查工程81处,发现存在问题工程19项,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工地进行了停工整改、约谈等处理。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及城管执法部门已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17个区开展了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监控和非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度期间共非现场执法检查工地38158项•次。

19

完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任务。

会同市新农办制定《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新农办函〔20168号); 完成门头沟区、通州区和延庆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全市共培训550人;完成对各郊区的下乡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放村镇建设标准、图集近千册。

20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完成北京市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立项申报工作,完成“2016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暨建筑工业化产品与设备博览会”北京展区的组织参展工作。编制《自住型商品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拟定《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已通过市政府会议审议。

21

继续做好智慧城市建设,努力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召开“第二届智慧北京合作发展论坛暨智慧城市试点单位工作会议”;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项目,待住建部通知验收。下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北京市智慧小区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6329号);智慧城市技术示范中心落地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智慧小区建设技术规程》《北京市智慧管廊智能化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提交至市质监局进行立项审查。

22

抓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支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

完成2015年度公共建筑限额执行及考核工作;对超限额20%公共建筑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完成建筑基本信息的现场核查工作;完成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宣传片拍摄及报纸宣传工作;完成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平台与全生命周期平台的对接工作;完成大型公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在线填报的功能开发工作。

23

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标准体系研究。

已按时完成年度目标的各项任务,形成相应的研究报告《基于技术经济分析的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定义及关键指标研究》、《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设计、施工技术研究》、《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高效用能系统设计技术研究》、《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检测技术方案及认证方法》、《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

24

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根据市场形势,全年共制定出台八项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文件,实现房价环比不增长,主要为:升级通州限购政策;930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实行存量房房源核验、交易资金监管;发布使用新修订的商品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现房销售管理;加强房地产中介监管。

25

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依法治理群租房。

完成《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前期研究课题调研报告,起草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草案)》;出台《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受住建部委托,开展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工作;认真落实首都综治办关于群租房治理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违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群租投诉的办理、转办;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26

优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

完成《北京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设施建设协议书(示范文本)》制定任务。

27

继续推进本市地下空间治理,清理普通地下室违法违规使用。

全市清理散租住人普通地下室950处、疏解人口4.7万余人,已超额完成年度挂账721处整治任务。

28

认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危险房屋解危,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房屋安全度汛。

组织了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共检查城镇房屋6.2亿平方米。重新收集编制了2016年房屋防汛指挥手册。联合海淀区房管局、房地中心、东城区房管局、西城区房管局、市房地集团,共11支抢险队,组织开展了201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演习观摩会。

29

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议案办理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1124-25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议案办理报告。

30

加强本市中心城区直管公房管理。

起草完成《关于深化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经市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31

加快行政办公区起步区建设。

为城市副中心发放了7个项目的施工登记意见书,已经全部完成了年度计划目标。

32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全部按期完成。

33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继续简政放权,落实国务院取消的9项初审上报事项;取消3项备案服务事项;完成9项国家设定地方实施的非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完成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求基层开具证明事项的清理规范;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落实本市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一会三函”制度,对试点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简化施工许可手续,实行施工登记制度。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服务系统和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实现“四统一”。落实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系统对接要求,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完成进驻市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系统数据对接。

34

国务院督查、审计署审计和上年度存在问题。

所有整改事项均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35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

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5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58件,全国人大建议1件,全国政协提案2,已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

36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共编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218期,其中报送调研信息1条,约稿信息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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