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按照工作安排,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共6家事业单位,将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6月10日(周四)--6月11日(周五)

  上午9:00----下午1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靛厂新村--千禧街休闲购物广场A座四层北京华晨培训学校第一报告厅,候审室是第二报告厅。

  三、资格审查方式

  请接到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持以下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人员,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指派遣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转正定级表、干部履历表、社保缴费记录等);

  (六)能证明政治面貌的有关材料;

  (七)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且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且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考试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及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九)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

  现场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准考证参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中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该职位计划面试人选数的,该职位取消;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者即时取消入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考生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55597037

  附件:资格审核地点及乘车路线图.jpg

  2021年6月7日

【大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