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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主要工作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2017年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全力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和“急难险重”的建设任务,锐意进取,务实奉献,在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住建系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力落实中央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深化住房保障工作。

  (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针对2017年初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3月17日以来,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密集出台10个方面、20多项政策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疏堵结合,从“控需求”“增供给”两方面综合施策,规范市场秩序。

  在“控需求”方面,进一步收紧限购限贷政策,坚决遏制炒作“天价”学区房,大力整治“商改住”乱象,严格产业项目管理,开展金融机构督导检查。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从严审核购房资格,做好预售项目价格引导。开展综合执法,保持严查态势,“逢涨必查、逢炒必办”。

  在“增供给”方面,我市发布未来5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建设住房150万套,供应结构实行“四个三七开”。同时启动“1300万平方米拿地未开工和950万平方米开工未入市”项目专项调度工作,截至12月底已实现开工873万平方米、入市销售612万平方米。

  (二)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住房保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是保障房“宜居度”不断提升。全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6.5万套、竣工9万套,超额完成年度计划30%以上。为打造高品质保障房,我市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房标准化建设工作,2017年发布实施了全国首部公租房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和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3个装配式公租房项目获2017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马驹桥公租房项目还获得了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

  二是精准分配让城市更“有温度”。推行“以区为主”分配模式,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同时市级统筹部分保障房对接东、西城家庭,为核心区有序疏解创造条件。建立“新北京人”专项分配长效机制,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按照不少于30%的房源比例,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配租配售,全年共为非京籍家庭配租公租房774套,共有产权住房1182套,同时专项解决了一批获奖农民工、环卫工人等特殊行业职工以及各类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特困家庭租金补贴力度,全年市场租房补贴新增家庭3500户,公租房补贴累计发放2.3万户、5.4亿元。

  三是注重运营管理“精细度”。深化保障房运营主体改革,各区组建专业运营企业,并作为共有产权房政府份额的代持机构。健全市区街三级监督体系,全面推广人脸识别系统,严厉查处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加大协调力度,解决了公租房项目中400多租户的适龄子女就近入学问题。

  (三)创新长效机制,完善租购并举制度体系

  市住建委会同七部门制订实施《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健全住房租赁管理制度,并同步上线运行租赁监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为承租人赋权,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鼓励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明确自持年限、出租期限、项目转让、网上签约等要求,禁止“以租代售”。已有27个企业开发自持租赁房项目,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

  大力推进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全市39个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已办理占地手续,确定规划条件,面积约204公顷。2011年以来推出的首批集体土地租赁房试点5个项目、1.3万套房源,已陆续入住。

  制订实施《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构建起完整的规划设计、品质保证、审核分配、使用管理制度,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抓好政策落地,推进土地供应和入市销售,截至年底,共有产权住房项目42个,4.3万套,已有8个项目、7300套开展了申购。

  二、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高房屋管理水平

  (一)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老楼加装电梯

  2017年组织城六区和通州区10个小区进行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涉及76栋楼、43万平方米、5600余户居民,开展了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加装电梯、架空线入地、上下水改造、补建停车位等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老楼增设电梯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市开工459部,完工并投入运行274部,同时有21个单元门安装了电动爬楼机。在试点基础上,起草完成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二)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清理整治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1.18万户,完成全年任务 134%。起草完成《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完善管理方式,理顺管理体制,保护古都风貌,优化人居环境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举措。

  在各区努力下,全年实现棚户区改造4.95万户,超额完成年度改造计划;2013年新一轮棚改以来,已累计完成改造17.5万户。大兴、昌平、房山、顺义四区克服困难,全力推进4万套核心区定向安置房建设。望坛、衙门口等一批历史遗留难点项目启动实施。

  (三)房屋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房屋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体稳定。汛前全市检查各类城镇房屋6.55亿平方米,解除安全隐患,实现房屋安全度汛。持续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完成超期使用公建的排查任务。全市治理普通地下室散租住人957处,完成全年挂账任务172%。

  二是有序推进房屋征收拆迁。房屋征收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阳光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宅基地房屋拆迁工作中得到有效推广。

  三是强化物业管理服务。优化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集中检查划转业委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深入推进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小区安全稳定。完成1万多个居住类物业服务项目调查,并将调查数据录入系统,实现了与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的对接。

  四是深化房屋管理改革。完善房屋登记政策,将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成果纳入审核范围。围绕经租产、标准租、宗教产等落私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深入推进落私工作。

  三、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工程建设

  (一)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可控

  2017年,全市230项重点工程新开工85项,完工35项;完成投资278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市住建委成立派驻副中心工作专班,指导通州区住建委设立房屋管理投诉热线,印发了关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劳务用工标准化管理、扬尘治理、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等文件,切实提高工程建设和房屋管理水平。

  组建新机场建设协调处,制订质量安全环保规定,建立联席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航站楼及指廊工程已全面进入装修阶段,南苑新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各项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要求。冬奥会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

  全年召开各类铁路建设协调会150余次,深入现场,指导建设单位完善施工计划,保障进度。京张、京霸、京沈、京唐等7个续建项目进展顺利,年度建设投资超额完成,京通、京原电气化改造两项工程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评估,检查17条在施线路785项次,抽查1613项次,在施线路进展顺利,燕房线、西郊线、S1线按计划通车。

  (二)抓牢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治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继续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聚焦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四项重点任务;印发工程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促进全系统全面落实质量管理政策措施,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加强检测行业和构件厂的监督管理,强化驻厂监理制度。经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导检查,我市符合率排名全国第一。全市10项工程获得鲁班奖,16项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建设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基地25个。强化重点时段监管,严防火灾火情事故。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在国务院安委会及住建部和市安委会各项考核中,市住建系统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三)优化行业监管服务政策,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办法,减少对企业的限制性措施,避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切实为企业减负,释放企业流动资金,遏制逾期占压质保金行为,通过引入银行的信用监督,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停止建材“两项基金”征收,开展专项追缴及返退工作。推进进京企业备案全程电子化申报,取消11项申报材料,加强建筑劳务施工队长信用管理。

  二是进一步做好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落实本市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禁限目录,引导企业资质有序重组、转型升级,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化集团发展。开展造价、监理、施工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取消3家混凝土搅拌站点资质。启用执业人员注册监管系统,优化考务与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类执业注册人员业务7万人次,考核13.2万人次。压缩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核工作从“现场办”到“网上办”。

  三是强化建筑市场执法。开展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项目5360个。实施信用差别化执法检查,对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60分以下的3038家企业进行在施项目检查。开展12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处理23家。会同市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规定》,并对18家问题企业责令限期整改,24家企业及39人列入“黑名单”。

  四是完善诚信评价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修订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启动本市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工作。与天津、河北住建部门,推动三地信用一体化建设。

  五是大力推动行业改革发展。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推动装配式建筑工程中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全面推开,并着手构建“交易+科技+平台”的招投标交易系统。稳步推进京津冀三地计价体系一体化。完善施工登记制度,90%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下放各区办理,逐步推行施工许可审批提前服务制度、现场踏勘承诺制度,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间。开展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试点工作。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行业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突出。加快成熟创新技术落地,全年组织完成重点科技成果鉴定项目88项,其中20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全年共编制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等2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二是绿色建筑扎实落实。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和资金奖励申报程序,全力推动新建建筑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截至12月底,274个、3201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证。

  三是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明确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实施意见》发布后,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约840万平方米,占总出让面积的70%;新增保障房装配式建筑718万平方米。我市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四是建筑节能工作有效推进。继续开展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建筑的产权单位发放告知书。稳步推进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任务。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开展在施工程建材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基本实现建材使用状况的信息化监控。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全部完成。编发《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对13个区的村镇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了培训。

  五是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有关任务全面落实。市区住建部门全年共开展扬尘治理执法检查2.9万项次,达标率超过96%;所有新开工工地和155个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点均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年对231家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对61家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暂停在京投标资格。

  四、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国务院取消许可事项,及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8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取消9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清理规范7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备案。梳理涉企收费项目37项,提出了清理意见。完成2017年版审批服务操作手册编制工作。扎实开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应诉、法制宣传,稳步推进多元调解工作,涉及合同金额2.7亿元。有序推进1980年至今由住建部门牵头起草的160件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住建系统现行652件规范性文件,并已废止106件,修订10件。

  二是强化综治维稳,做好应急保障。继续抓好信访接待,开展咨询服务,围绕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督办、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访分离制度改革等工作,市区两级密切协作、积极应对,信访形势实现整体好转。三支建筑工程事故市级专业应急队伍率先通过市级认定验收,启动应急机制期间全员在岗待命,圆满完成住建系统各项保障任务。

  三是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市区两级综合服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务管理各项要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创新引领、统筹监管和保障支撑作用,推进系统整合,与京东、链家、我爱我家等企业合作落实大数据战略,与公安、民政、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数据实现共享。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企业、群众办事往返次数减少40%。

  四是深化政策研究,强化宣传创新。加强资源整合和课题统筹,大力开展工作调研和专题研究,创建并发挥智库作用,为科学决策和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增效助力。全面强化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安居北京”新媒体涵盖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北京时间号、现场云、知乎、喜马拉雅等平台,粉丝总数接近130万,总阅读数超过8000余万次,宣传工作更立体、更鲜活。

  2018年,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精心组织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筹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树牢“四个意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继续围绕重点工程,紧抓质量安全不放松,推动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

  一、保持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是保持定力,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稳定市场、稳定房价、稳定预期。严格管控需求端,抑制投机投资需求。扩大住房供给,大力推进已供地项目开工和入市,配合落实1200公顷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落实新版总规,编制实施住宅专项规划。

  二是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优化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功能,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落实承租人稳定居住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各项保障政策,将“给承租人赋权”落到实处。推动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发展,鼓励开发企业持有经营租赁住房。

  三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措施。加大日常监督和重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经纪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建立机构及人员的行业清退制度,净化行业环境。

  二、重点发展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安置房,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统筹协调落实开竣工任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5万套。着力推进已供地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加快推进4万套核心区人口疏解安置房建设,同步转移优质公共资源。统筹外部市政基础设施、交通以及所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确保与保障房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用。

  二是稳步推进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优选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作为实施主体参与建设,实现建设和运营管理专业化。鼓励产业园区多渠道解决务工人员住宿问题,开展设计方案竞赛,结合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设计市场租赁住房、公租房和职工集体宿舍等,打造灵活多样、精致宜居的租赁住房。探索建立公租房、市场租房补贴与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趸租的有效衔接机制,丰富房屋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方式。

  三是抓好共有产权住房配套政策落地。指导各区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配售办法,逐步完善共有产权住房价格评估等配套政策。完善“新北京人”专项分配长效机制;加强面向人才的分配,助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四是健全保障房使用监管机制。完善保障房家庭属地社会保障机制,实现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加大查处力度,完善保障房使用监管与司法衔接制度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增强违规行为处理的震慑力。

  三、坚持首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全市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实施新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面向全市逐步扩大整治项目。加快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方案,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关于建立我市实施综合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和实施。制订并实施好2018-2020年新一轮普通地下室清理整治方案。配合做好群租房和出租大院综合治理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棚改。严格棚改项目准入,统筹规范安置政策,严控征拆成本,抓好项目收尾,完成棚改2.36万户。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老城整体保护实施方案,统筹老城内房屋腾退和征收政策。

  二是为重大工程建设做好服务保障。集中骨干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全力支持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收尾和学校、医院、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协调、严格标准,努力把冬奥会场馆打造为世界一流场馆。坚持绿色发展,努力把城市副中心、冬奥会场馆建设成高标准、高品质绿色建筑的典范。积极推进重点铁路项目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铁路部门和业主单位完善基础工作、加快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新机场工程建设,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世园会、“三城一区”等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力打造精品力作

  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的质量责任体系,重点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抓好重大民生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世园会等重点工程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健全质量管理的法规和体系。完善质量管理法规体系,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配套规定出台,增强可操作性,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检验检测和施工质量管控。

  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加强租赁市场源头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体验式安全培训,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作业人员素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大“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的宣传和表彰力度。落实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施工扬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行业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贯彻国办发19号文精神,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人惩戒措施,推进京津冀建筑市场信用一体化建设。研究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二是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持续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作。启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改造任务,宣传推广农宅建设抗震、节能等技术。

  三是加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高星级标准。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继续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加强装配式建筑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执行禁限目录,推动建材企业有序发展。市区两级要继续全面清理全市无资质搅拌站点,对非法新建站点发现一家关停一家,禁止有资质站点违法违规扩建。

  四是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发布指导意见,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动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开展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现试点小区与市级智慧小区服务平台的对接。

  六、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立法,推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列入市人大立法规划,推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进度。做好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改进作风、增强工作本领、建设廉洁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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