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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主要工作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市场稳定、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等各方面工作。全市保障房新开工5.6万套,竣工6.4万套,完成投资936亿元,均超额完成任务。新建商品房销售16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房地产开发投资4045亿元。全市房屋累计施工面积连续第五年超过两亿平方米;全市共办理各类工程交易3.4万项。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开创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落实中央调控精神,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

  一是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有效遏制了区域内的投资投机行为,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9月30日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做好政策解读、新闻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商品住房交易量回落、价格稳中略降,调控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落实土地、金融政策。协调规划国土部门,加大自住房用地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10月份以来,积极试点“控地价、限房价”的土地交易方式,推出16宗地块,锁定未来房价,稳定市场预期。会同金融部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购房首付比例,二套房认定恢复“认房又认贷”。

  三是加大综合联动执法力度。全年市区两级检查房地产销售项目712项次,检查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逾万家次。10月以来牵头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强调控统筹协调;集中查处开发企业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和中介机构12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199个在售项目和7千多家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执法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进一步强化政策研究和创新,完善商品房监管服务机制。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房源核验和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运行平稳。做好市区两级沟通,梳理明确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审批标准,加强价格监管。与市民政局联合颁布实施《北京市新住宅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建设协议书(示范文本)》,推进同步建设和同步交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结合首都特点推动购租并举,使“租房住”成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培育开发企业租赁主体,研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持有租赁经营业务,完善“控地价、限房价”地块企业自持住房租赁的管理办法。

  (二)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分配使用效率,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坚持“三端”思路,重点发展公租房、自住房、棚改安置房三类保障房,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从抓建设为主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保障方式从以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转变、运营管理主体从多元化向专业化转变。

  一是超前谋划、精心部署,保障房建设任务优质高效超额完成。全市保障房新开工完成5万套任务的113%;竣工完成6万套任务的107%。自住房累计入市项目69个、6.3万套,充分发挥了改善民生和调控市场双重作用。提高设计水平和建设品质,执行保障房规划设计方案专家专项审查制度;全市保障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装配式100%全覆盖,纳入产业化计划项目累计规模超过2000万平方米,其中全装配式住宅项目160万平方米;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

  二是千方百计简化审核流程,分配效率大幅提高。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部门信息联网共享。简化审核及复核流程,13项申请要件简化为7项,实现“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创新分配模式,创新推行新职工专项配租、老年家庭与子女家庭就近选房等多种分配方式。全年分配公租房9.6万套,创历史新高,累计开工建设筹集的19.35万套公租房,分配率达75%;10月份启动最大规模的公租房分配,推出房源3.2万套。继续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工作。自住房累计分配项目59个,签约5.7万套。在朝阳、海淀、丰台等9区12个自住房项目实施属地优先试点,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三是创新政策、加快安置,推动落实棚改计划。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模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审批通过项目11个。抓好安置房建设,引导核心区人口外迁,编制60个项目、4.73万套房源建设计划。

  四是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后期管理,“三位一体”的后期服务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坚持“物业管理市场化、管理标准规范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发展方向,为公租房承租家庭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修订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标准,细化各项测评指标。协调各区教委支持,共享属地教育资源,市保障房投资中心16个项目中的199名适龄子女全部实现就近入学。提高监管科技化水平,试点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启动组建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已购保障房出租行为。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建筑市场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贯彻实施,抓好宣传和政策完善工作,培训近8000人;组织开展到货检验制度等配套规定研究;根据《条例》新增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149项,全市共依据《条例》实施处罚294起。编制完成《北京市轨道交通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组织专项质量检查;委托四家咨询机构继续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工作监督检查,申请专项资金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开展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圆满完成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结果,本市工程质量安全符合率位列全国第二。

  二是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两场联动”。制定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落实责任,规范施工现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全年共计258项建筑施工项目、2893家施工企业通过考评。充分发挥安全状况评估基础性作用,在施工安全等五个方面,对房建等六个行业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在对施工现场实现差别化管理的同时有效促进“两场联动”。全市近30余万人参与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建设系统近五年未发生防汛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得到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评价。

  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继续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完成《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6版)》修订调整,4月起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限制进京的主要条件之一。出台《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落实“放管服”要求,圆满完成建筑企业资质换证工作,为央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做好服务;完成所有相关项目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继续简化完善中央及外省市施工企业与监理企业来京备案手续。进一步完善矛盾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核实化解履约预警信息,协调处理施工合同纠纷。成功举办2016年“北京市建筑工匠技能大赛”,展现了新时代工匠精神。圆满完成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建筑市场专项执法任务。

  四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改革,在促进重大工程开工建设方面出台了多项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登记制度,明确了范围和市区分级审批职责分工,全市全年共办理188项。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办法(试行)》,明确重点建设项目确定标准和工作程序。210项重点工程建设整体顺利,铁路建设扎实推进。

  (四)加大科技创新,推进建筑节能,行业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将绿色发展作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品质、降低资源能源消耗的重要任务,在科技创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节能领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科技进步取得丰硕成果。全年组织完成重点科技成果鉴定项目82项,其中17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30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5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全年发布实施地方标准23项,新申报工法150项。11家智慧城市试点单位建设积极推进,开展了北京市智慧小区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全年共落实6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全面启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全年完成13个项目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价,11个绿色建筑运行项目获得财政资金奖励。发布《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6)》,在相关政策文件和“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未来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等目标任务。截止到2016年底,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项目共226项,建筑面积达2434.3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及以上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1%。

  三是深入推动建筑节能各项工作。正式发布实施《北京市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到2018年底本市将建设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对2015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的通报》等文件,对151栋连续两年超过电耗限额20%的公共建筑进行公示并启动能源审计和专项执法,对342栋考核优秀建筑进行了表彰。组织了全市范围的在施工程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专项检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正式启动,3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10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通过三星级评价。完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7.6万户,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农村危房改造900户全部开工。

  四是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年共开展扬尘治理达标考核3.3万项次,达标率96%。全市符合要求的1290个在施工地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施工扬尘非现场检查。12月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全部停休,检查工程4292项次,查处136项次。继续对全市162家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的站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保留站点组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年共关闭16个混凝土搅拌站点,累计停产关闭82家,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做出了贡献。

  (五)以人为本,改革体制机制,房屋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继续推进房改有关工作,做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市级及各区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补贴资金基本落实到位。抓好房屋安全工作,全市检查城镇房屋6.2亿平方米,及时发现和解除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房屋安全度汛。狠抓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全市清理散租住人普通地下室950处、疏解人口4.7万余人。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立足服务重点工程,完善政策体系、推进阳光征收拆迁,2016年全市共启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38个。强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安全生产培训参训人数超过7500名。落实房产测绘属地管理,实行测绘成果市区两级审核,全市审核通过用于权属登记的实测备案业务946笔、3581.3万平方米。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创新,推进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六)扎实做好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确保行政系统运转高效

  2016年,全系统上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取消多个行政审批事项,完成有关非许可审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基层证明等事项清理,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简化招投标备案手续,落实“一会三函”制度。深度清理“9+x”权力责任清单,调整后由831项减为474项。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做好外地进京企业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调研起草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继续推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立法工作。全年共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20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考核,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使用。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行政处罚案件数同比增加2.1倍,已履行职权数量增加70项。

  稳步推进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继续做好调研工作,积极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启动首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型智库建设工作。《北京建设年鉴》获得第二届北京市年鉴编校质量评比一等奖。

  按照市应急办、综治委统一决策部署,完成重大节日(活动)值守应急、空气重污染应对、突发事件核报以及防汛等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实现了全系统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信访量同比有所减少,提供咨询服务明显增加。

  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做好百姓互动,开展政策解读,做好热点回应。“安居北京”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已成为全系统政务公开、与民交流的重要渠道和桥梁。“安居北京”官方微博粉丝已超80万人,官方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量超过200万人次;“安居北京”品牌成为北京十大政务新媒体品牌之一。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2017年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政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重大建设发展任务,稳增长、惠民生

  一是大力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全面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要求,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拆除违法建设、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等工作。

  二是完成保障房建设和棚改、农宅改造任务。确保完成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5万套、竣工6万套任务。配合规划国土部门落实2017年自住房供地指标。配合市重大办落实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做好相应的棚改安置房建设。积极参与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和300个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工程建设。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进一步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协调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实施工程动态监管。重点做好铁路建设推进工作。积极配合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机构和相关区政府,为城市副中心建设,为新机场、冬奥会、世园会等重大工程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二)坚定不移加强房地产调控,确保实现稳定市场目标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严格落实调控新政,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重点落实以下几项措施:完善精准调控机制,继续以一房一价为抓手,确保商品住房价格稳定;会同规划国土部门进一步调整用地供应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加大自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和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学区房”特别是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的交易和登记管理;会同税务、金融等部门,根据市场形势,做好调控政策的研究储备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部门,研究制定清理存量“商改住”的政策,严格遏制新增“商改住”。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实现网上业务办理,简化销售机构和人员备案等业务办理手续。同时加强审批后监管,加大在售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机制。强化房地产中介行业执法检查,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平台,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究鼓励扶持企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主体。鼓励租赁经营企业开发丰富多样的租赁住房产品。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发挥其专业、资源优势,稳定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与供应。坚持市场供求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控房地产潜在供应区域分布和量价,做好项目动态监管和协调服务,努力提高项目潜在供应向实际供应的转化效率。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开展拿地未开工项目调度,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进一步推进房屋管理各项工作。继续抓好城镇房屋安全排查、房屋修缮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城六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 提升房屋征收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阳光征收拆迁;加大重点工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力度,落实房屋征收拆迁现场群众接待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在征在拆及拆迁逾期安置项目清理,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建立物业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和业主共同决策APP,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准物业管理以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现500个移动充电设备进社区的目标。

  (三)抓住三个重点,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抓好“三房并举”。大力发展公租房,研究调整公租房和市场租房补贴准入标准,扩大保障范围,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大自住房供应力度,落实供地任务。抓好棚改安置房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做好4万套集中建设棚改安置房的规划设计和开工建设。

  二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把“开竣工”关,强化项目竣工督导,狠抓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把好“产业化”关,加快研究出台保障房装配式建筑配套规范性文件,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善把“新技术”关,完善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积极探索GIS、BIM、人脸识别、移动客户端APP等新技术在保障房中的应用。

  三是健全分配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核查机制,实现民政、税务、社保、城乡建设等部门信息互享互通。继续提高分配效率,同时要加强已备案保障房家庭资格和入住后人房动态情况的管理。

  (四)创新行业监管服务方式,推进建筑行业改革发展

  一是加大改革力度。继续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完善施工登记制度。研究推进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招投标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持续简政放权,扩大招标人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以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加快完善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大力推行银行保函等制度,逐步探索和构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信用约束、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水平,完善资质核查规章制度和监管系统。积极研究推进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通过试点在全市推进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二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着力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重点做好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新机场、科技园区等重大项目绿色建筑的建设;组织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推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资金奖励;推动绿色农宅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组织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建立规划目标任务督促和过程管理机制,考核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加快制定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相关管理办法,修订搅拌站绿色生产规程、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等规定。优化“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全市墙材管理信息化水平。做好对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积极促进超低能耗项目落地。继续会同各区、各部门做好施工扬尘防治等各项工作。

  三是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按照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实施目标,2017年开始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中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进一步扩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做好项目落实,以土地供应为抓手,强化各建设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推进集成化设计、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和BIM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面积计算、面积奖励、房屋预售等支持政策。

  (五)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积极履行安全质量监督执法职责,结合质量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监督执法模式,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法重点,加大检查、追责力度。对于未按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工程,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追责加强制度落实力度。重点加强城市副中心工程项目和冬奥会、世园会、CBD核心区、新机场等重点工程监管,加强重要节点质量监督管理。以制定《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相关公共服务购买力度。

  坚决落实城市工作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按照已印发的《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绿色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打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收官之战,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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