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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复杂形势、完成艰巨繁重任务的不平凡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目标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市房屋开复工面积1.5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3%;竣工390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1%。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196亿元,同比增长28%。全市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297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4%。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901.1亿元,同比增长24.1%。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共计成交26.4万套,成交量恢复到往年常态水平。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重点工程完成投资计划好于往年

  市相关部门完善绿色审批机制,将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市区建设部门加强统筹调度,针对上半年建设进展缓慢、进度滞后的形势,克服困难,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每月通报建设进度,积极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我委直接负责协调的地铁、国铁项目,深入一线专项调度、重点督导;对医疗、电力、现代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会同归口管理部门集中调度,分类、分区域进行针对性协调;对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实施“点对点”服务。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重点工程建设扭转了前期投资下滑的被动局面,全年实现新开58项,竣工50项,完成投资140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99.9%,超出上年21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近1/3。圆满完成四川什邡援建任务,全面启动青海、玉树和新疆和田援建工程,国有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企业克服重重困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抓保障、调结构、惠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全面超额完成两个50%”目标。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住房22.5万套,完成计划的165%,占住房新开工住宅套数的61.5%,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建设计划。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成立了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中心,朝阳、海淀、通州等区县也相应成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统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创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租房建设技术导则。提出了加快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从供应对象、租金标准、土地供应、组织方式、资金保障、配租和后期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完善了政策体系。扩大公租房建设收购规模,已落实19个项目,可提供房源2.6万套。三是加强配租配售工作,把住房保障落到实处。全年配售经适房、限价房5.3万套,基本解决了2009年以前轮候家庭住房问题。推动廉租房与公共租赁房并轨运行,对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优先承租公租房。建立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廉租房准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的697元调整至960元,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已达2.4万户。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新增实物配租6500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3000户任务,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全力打造住房保障全程“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体系,在政策制定、工程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及后期管理等十个方面实施全过程公开。特别是把工程质量和资格审核作为关键节点,在建设质量上,实施保障房质量专项监督,严把规划设计、建设方式、监督检查、配套设施建设、建材使用“五道关”,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在资格审核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核准确性,建立多部门系统信息比对机制,对累计已通过审核的17.9万户家庭进行了复核,查处了2433户虚假申报家庭,取消其配租配售资格。抓好居民入住后的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提前介入,试行业主入住前成立业主大会,组织开展了物业承接查验试点,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五是全面推进旧城保护修缮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建设筹措安置房源266.8万平方米,累计搬迁安置居民1.6万户。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及房屋保护性修缮改造,市政府专门划拨建设用地300公顷、10个项目用于旧城住房保障和人口疏解对接安置,已开工建设5个项目、218万平方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聘请知名专家担任顾问,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精品院落和特色街区,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修缮改造水平。

  (三)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出台十二条贯彻实施意见,在国家留给地方的政策空间中,执行了最严格的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资投机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由于政策出台及时有力,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多次购房比重持续回落,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回落,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价格基本稳定。一是坚持做足保障,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去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大幅增加,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同时,优化了住房市场供应结构,对于稳定房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率先出台“限购令”,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全面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三是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内部认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扭转了过去房地产市场执法薄弱的被动局面。全市累计开展房地产执法检查2.7万项次,同比增加1.1倍,实施行政处罚1984起,同比增加77%,执法力度、频次均创历史之最。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保证预售款专款专用。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规范了预售行为。严格经纪机构信息公示管理,规范了租赁代理操作流程。

  (四)推动创新工程,完善监管和服务体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对全市557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创新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推行预验收、工地开放日、第三方检测制度。建立工程检测动态监管平台,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建材供应作为保证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立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供应商名录,实行建材供应商质量责任可追溯。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市累计组织执法检查6.1万项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全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28起,死亡34人,基本保持了2008年以来的整体下降态势。西城、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延庆等6个区县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资质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管,建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将全市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全部纳入动态监管系统,对违法违规企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清理了204家企业,对222家企业责令整改,限制投标资格。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对全市近2900名评标专家进行了电子评标培训,1195个项目通过计算机系统辅助评标,有效提升了评标质量。落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双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率先公开了合同备案、合同履约信息,为社会选择和监督企业创造了条件。抓好工程合同和劳务合同履约管理,完善工程保证担保和公证制度,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开展了施工现场合同履约专项执法,去年协调处理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上年下降了近1/3。

  三是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推进阳光、和谐拆迁。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中住房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城乡结合部建设整治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以推进阳光和谐拆迁为重点,深入区县和拆迁一线,提供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安置房源等工作。经过市区拆迁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完成拆迁住宅7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9万户。

  四是创新物业管理政策,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总结近些年物业管理工作实践,出台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30余个配套政策,建立起较完备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为破解多年来困扰物业行业的难点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特别是在前期物业管理、第三方评估监理、行业监管、业主自我治理机制等方面实现重大制度创新,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和社会广泛好评。主要包括:创新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模式,实施动态监管,建立物业项目备案和项目负责人考评机制。研究制定了五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建立了物业服务成本发布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监理,并在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了物业交接查验试点。规范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启动运行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

  五是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模式。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成立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专门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积极推动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制定了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开展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状况调查,搭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动态管理系统,建立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工程,全面完成5.22万平方米城镇危险房屋解危任务。加强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监管,规范普通地下空间管理,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房屋拆改结构的管理,强化了监督执法。

  (五)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一是新建建筑严格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有12项民用建筑获“绿色建筑”称号。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43万平方米,新建抗震节能型农民住宅4062户,农民住宅节能改造23749户。二是出台了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采取完善标准体系、政策调控、土地供给、面积奖励等一系列措施推动落实。组织丰台假日风景、房山长阳半岛等10个项目、50万平方米开展住宅产业化试点。北京万科、金隅集团等32家企业组建了住宅产业化企业联盟,金隅集团被批准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三是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和绿色生产。昌平、海淀、石景山等区县制定了整合实施方案,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四是大力推动建筑科技攻关,完成24项重点科技成果鉴定,全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六)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眼于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或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研,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了市、区、街乡三级联动执法网络体系。与市相关部门建立了查案件移转机制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多部门联动监管效能。去年全系统执法工作力度、频次比往年大幅加强,有效地规范了两个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来访批次和人次比2009年分别下降25.9%和22.5%。

  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平战结合的建筑工程应急指挥体系,整合非紧急救助和便民热线电话,全天候倾听群众诉求。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重要政策同步解读,及时化解舆论危机。完善行政数据指标管理体系,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延伸到区县。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支撑业务运行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历史档案整理入库工作开始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

  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广大干部以昂扬奋进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一线,讲大局、讲奉献,争当创先争优的模范,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入开展“三进两促”活动,与房山区长阳镇和海淀区东升乡结成帮扶共建对子,使地方得到了实惠,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全委统一的行政服务中心,将全部行政审批业务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受理。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将4个审批事项再次提速,共压缩81个工作日。推进窗口规范化服务,全市所有房屋登记大厅对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屋买卖、房屋赠与等18项房屋登记业务实现即时办理,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房地产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体系、商品房体系还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三是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还需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潜力巨大,建筑节能和建材使用监管亟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政风行风建设任务仍很艰巨,一些干部仍存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群众对我们的服务质量仍有不少不满意之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以更高的标准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年。全系统、全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未来五年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行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更加注重建设与管理并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以出色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重点是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五年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发放租金补贴10万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工程,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第一,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建和收购政策性住房20万套,竣工10万套。其中公开摇号配租配售10万套,用于棚户区改造、旧城人口疏解、重点工程拆迁、城乡结合部改造、土地储备拆迁安置房10万套。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10万套。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总结去年“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建设管理经验,积极会同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各区县实际保障性需求科学制定各区年度建设及分配规模,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尽早把土地和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力争三季度全面开工建设。

  今年保障性住房竣工任务十分繁重,要坚持既抓进度,又保质量,既抓开工,更抓竣工,努力让人民群众早日搬入配套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家园。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一方面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积极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实施保障房质量专项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继续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实施第三方抽样检测、业主预验房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创新物业服务模式,物业服务提前介入,业主入住前全部成立业主大会,今年竣工保障房工程全面组织开展物业承接查验收,推行第三方评估制度,切实把好事办好。

  第二,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保障性住房配租比例达到60%。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品种和重点保障形式,“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完成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2011年,要确保完成新建、收购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竣工1.2万套建设计划。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管理制度,探索和创新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机制,在租金补贴、融资模式、组织建设方式等方面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标准。今年,首批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即将进入配租阶段,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人员,增强力量,加强培训,切实做好资格审核、配租管理、后期管理等工作,并不断摸索经验,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旧城人口疏解和房屋修缮改造工作,多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做好定向安置房建设和居民周转安置工作,基本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增的门头沟、房山、大兴矿区,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和丰台长辛店五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尽快启动,争取用三年时间,建设、收购安置房源约197万平方米,安置2.2万户居民,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及房屋保护性修缮工作,创新旧城人口疏解模式,启动整体疏解试点,鼓励采取对接安置、合理补偿、房屋调换等多种方式进行居民安置;加快推进定向安置房源建设,500万平方米定向安置房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同步启动疏解定向安置房“宜居新社区”建设工程,按照“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民安居乐业”的标准,抓好社区管理筹备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培养专业力量,专家跟踪指导,精心组织修缮,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水平。

  第四,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符合首都实际、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在工程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及后期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保障房质量和房源分配公平、公正。结合国家正在制定的基本住房保障法,深入总结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实践和经验,组织进行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评估,围绕住房保障“建设、审核、分配、管理”四大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二)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1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将更为复杂,要继续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一是要着力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严格执行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的监管,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继续执行境外、外省市人员在京限制购房及贷款的政策规定,坚决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二是着力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保障民生、调节市场的作用,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把住房保障工作做足、做实,使拆迁安置和保障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要推动商品房供应与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要依托商品房项目协调调度平台,加大在施项目调度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开发、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和上市。三是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市区部门联动执法,坚持重案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纳入企业动态信用管理。全面推开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保证房屋交易安全。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实施房地产经纪机构动态监督管理,推进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化、模式化,推行中介机构人员全面持证上岗、公示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披露,进一步完善房价分类统计和信息披露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四是着力合理引导住房梯级消费。积极培育发展二手房市场,研究制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搭建存量房交易平台,进一步降低成本,简化程序,促进二级市场繁荣。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三)着力解决好征地、拆迁难问题,进一步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按照“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稳定投资、确保重点、统筹城乡”的原则,确定今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230项。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项目前期。继续发挥市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前介入,积极服务,优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审批,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工程按计划开工。各参建单位要科学倒排工期,严格执行建设计划,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抓好集中调度。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归口管理职能,协调推进交通、市政、水务、园林、能源等项目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直接承担京沪高铁、京石客专等建设任务,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和频次,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三是抓好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难点是征地、拆迁。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积极会同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做好房屋拆迁工作。在房屋拆迁中,要高度关注群众合法权益,定向安置房要优先保证重点搬迁安置需要。四是抓好中央工程服务。完善中央工程协调服务机制,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开展“一对一”协调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五是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区县政府定期通报重点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同市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促机制,将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引入督查、监察等手段,督促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四)深入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构建和谐诚信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形势的持续好转。重点是要围绕落实责任、强化基础、重点监控、加强检查、创新制度 “五方面”开展工作。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两个责任”,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加安全管理投入,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保证体系,严格遵守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专项考核,根据企业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探索实施差别化监管。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达标考核。要切实把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实施专项监督,特别是针对轨道交通线路市区内大规模建设的实际,建立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技术攻关,防范技术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架和大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治理,全面启动建筑工程防火墙工程,推广使用不可燃幕墙材料,及时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要积极创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立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清出北京建筑市场。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按照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原因,坚持源头治理,以落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双公开”为重要突破口,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市区联动、信息共享的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信用管理、监管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询、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聚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市场交易、施工现场合同履约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完善合同履约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发挥造价管理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完善合同担保资信评价标准,落实担保机构监管责任,逐步提高准入门槛,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合理流动。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的日常化、专业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狠抓新制度落地工作,积极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居住环境

  第一,抓好《物业管理办法》宣贯落实,构建和谐社区。要抓好政策落地,要深入社区和项目,建立市、区、街物业管理政策实施指导和服务体系。要完善配套政策,抓好政策解读和培训,落实物业项目交接查验、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公示等制度,全面开展物业执法工作,组织五级服务标准达标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以项目经理为重点的行业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以物业项目管理为抓手,建立项目经理和物业企业信用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要加强业主大会成立的指导和监督,全面启动业主大会公共决策平台,探索建立业主大会登记制度。同时进一步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扶持协会发展。

  第二,贯彻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被动保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积极贯彻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法规,制定完善房屋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房屋建筑使用规范、工程质量保险、房屋建筑修缮管理等配套政策,初步建立城镇房屋建筑安全健康档案。全力做好全市城镇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加大打击拆改结构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房屋安全管理贯穿房屋使用全过程。完成有关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普通地下室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普通地下室安全、有效、文明使用。

  第三,进一步完善拆迁政策,实施阳光和谐拆迁。做好国务院《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政策衔接和实施准备工作,调整和完善拆迁管理体制机制,梳理现阶段拆迁政策,研究制定《北京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非住宅房屋拆迁市场评估技术规范,建立全市拆迁市场评估的基准价格信息数据库,规范拆迁评估异议鉴定工作程序,提高评估鉴定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研究完善房屋安置办法。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区域、安置房源形式等具体情况,做好房屋置换方式的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区县拆迁工作的指导,规范拆迁奖励、补助费标准,严格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资金、安置房落实情况。各区县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拆迁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加强管理工作。

  第四,完善房屋登记政策框架体系,推进房屋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总结房屋登记管理的实践,发挥房屋登记的基础性作用,维护房屋交易安全,进一步调整房屋登记管理体制,明确市区工作定位,加强对区县登记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统一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时限,实施规范化考核。加强与公安、银行、法院、公证等部门沟通与配合,建立登记风险防范机制,预防和化解登记风险。完善房屋登记制度,加快推进房屋电子登记簿,推进房屋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过错责任追究、培训考核和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促进建筑业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抓标准创新。北京的住宅节能工作不能输在标准上,要参考国外先进城市标准,结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全面更新改造建筑节能从设计到施工的标准体系,达到75%节能设计标准;完善建筑节能标准监管机制,会同规划等部门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管,确保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率达到100%。二是绿色建筑示范实现由点向面转变。以丽泽商务区、CBD东扩、未来科技城等重要功能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区。完善绿色建筑标识体系,组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工作,研究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和激励政策。继续大力推行住宅产业化,在商品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中全面开展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规范化应用,加强对平谷、延庆两区县示范项目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启动建设北京绿色建筑公园,开展研发、展示、示范一体化工作。三是结合抗震节能改造、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水平。今年全市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40万平方米,改造标准要和新建建筑一样,在外墙、屋面、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上执行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满足分户热计量要求。组织新建抗震节能型新农宅和节能保温改造15000户,启动500户既有农村住宅抗震加固改造试点。四是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和绿色达标。各区县要在一季度前完成具体整合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全市保留搅拌站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研究探索建立预拌混凝土质量新型监控方式,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搅拌站预拌混凝土配合比实时上传。继续组织论证公示,加大淘汰落后建设设备力度。

  (七)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高效、廉洁、便民的政府机关

  进一步探索市、区两级工程建设管理分工模式,不断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权限下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抓好枢纽型行业组织建设为龙头,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协会建设推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上半年完成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强化执法,加强委内联动、市区联动、部门间联动,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向系统整合和统筹方向发展。着力建设三大平台:以工程单体为核心的工程管理平台,以房屋楼盘表为核心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和以企业、人员信用为核心的行政执法与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各大建筑企业集团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大对后备和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力度,真正把那些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有思路、有能力、有实绩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干部投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开展“三进两促”活动,充分发挥职能帮扶作用,以共建促党建。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尽心尽责、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的完成各项任务。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碰难题,敢于创新。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上向下延伸。各级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不仅要抓工作,还要抓队伍,抓思想,为住房城乡建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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