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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作总结与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工作总结与2016年工作思路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市房屋累计施工面积连续第四年超过两亿平方米,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建筑业完成总产值8437亿元,同比增长2.8%。新建商品房销售15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6%;房地产开发投资4226亿元,同比增长8.1%。与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通力合作,扎实推进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宅改造等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和“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一)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全力以赴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各区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直将保障房建设筹集作为重点工作,有关部门强化工作统筹和全方位、分层次协调,科学制订实施年度建设计划,不断优化保障房项目手续审批联席机制,促开工、促建设。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房10.8万套,竣工8.2万套,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十二五”期间共计建设筹集保障房100.9万套,实现100万套的目标。在城市发展新区加大“全市统筹保障房”建设力度,东、西城两区房源缺口全部纳入统筹计划。着力构建以租为主的供应体系,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公租房政策体系。狠抓建设品质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实行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制度,保障房、自住房全面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新建保障房实现“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建设”100%覆盖。

  严格分配与管理,维护公平正义。结合实际完善创新各项政策措施,2015年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10余份指导文件,继续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十二五”期间共出台150多个与住房保障相关的政策文件,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加快推进保障房配租配售,2015年年底已基本解决备案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简化公开摇号剩余房源分配程序,通过“先到先得”和“集体租赁”提高公租房配置效率。加强自住房合同专家审查,制订自住房合同范本,切实保护购房家庭合法权益。结合“十二五”保障房建设提速、大量交用的工作实际,近年着力健全保障房后期管理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后期管理服务模式初步形成。

  真正把2015年作为我市棚改关键之年来抓。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政策,将城市危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纳入棚改工作;建立统贷统还的融资模式,授信规模达千亿元;优化集体土地棚改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国有土地一次性招标制度,动员中央单位积极参与,棚改工作全面取得进展。2013年以来共计完成8.4万户,实现三年累计完成棚改8万户的总体目标。

  (二)落实政策,因势利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局面,认真落实中央和本市房地产信贷税收政策,鼓励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稳增长、保民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后,“十二五”期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信息系统,运用技术手段扎实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面对市场形势变化,着眼于首都功能定位和人口调控大局,坚持限购不动摇,使住房限购成为落实市场调控的重要抓手。

  大力维护存量房市场秩序。“十二五”期间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从新房到存量房,从买卖到租赁,从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资金流转到政务数据,着力强化全覆盖、无死角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近年着重加强二手住房、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服务,推进房屋租赁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加大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和群租房治理力度,在我委官网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违规中介名单和投诉举报排名。

  提高基础工作水平。调整优化预售资金的支取,“放管结合”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构建“首都房地产数据”综合发布模块,建立覆盖100万余条数据的住房使用和需求情况电子数据库,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动态更新的房屋基础数据库。梳理交易登记业务流程,实现登记业务分离后两项业务有效衔接。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微博、行业协会定期公布市场交易信息,解读市场形势和政策导向,稳定市场预期,服务社会公众。

  (三)完善房屋管理政策,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老旧房屋改造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民生,下决心在“十二五”期间集中开展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十二五”期间共完成656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5850万平方米的整治任务,其中2015年完成1963万平方米,超额71%。2015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积极开展老楼危楼排查工作,全市对1.8万栋老楼危楼进行了安全排查。继续加强汛前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除房屋安全隐患,去年共检查房屋5.3亿平方米,占应查房屋的90%,汛期做好巡查、抢险,实现全市城镇房屋安全度汛。着手对全市已超过50年的公共建筑进行逐一排查,由产权人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后,重新界定使用期,保障房屋安全。同时,结合重要活动等时点,继续狠抓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

  继续做好物业管理、住房改革、落实私房政策、房屋登记等工作。配合完成《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预案调研工作,形成课题报告及条例草案初稿。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补贴改革,推进售后公房物业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认真落实全市无房及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围绕重点案件,实施专人负责调查的责任制,做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整合过渡期的相关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稳步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完善征收拆迁政策体系,重点围绕棚户区改造、市级行政办公区建设、世界园艺博览会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强拆迁政策指导与协调。2015年全市共启动征收拆迁项目48个,征收拆迁住宅8280户,同比项目数、住宅户数、住宅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均大幅上升。

  (四)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十二五”期间,建筑业管理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异常艰巨。建设规模空前,2012-2015年连续四年全市房屋累计施工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重大活动多、重点任务多,安全生产、大气治理等工作要求高、标准严。为此,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顾全大局,团结一心,紧紧抓住质量安全这条主线,努力实现资质资格管理向信用管理的转变,推进创新改革、行业立法、“两场联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显著,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好转。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条例》着力构建适应首都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工程质量公共治理机制,重点强化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严格关键环节质量验收,注重个人质量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市场内部制约作用,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对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相关工作进入法制新阶段。

  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5+3”质量终身责任制度,“两书一牌”制度百分百落实。狠抓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发布保障房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名录,对保障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驻厂监理,充分发挥监理对施工质量全过程的管控作用。不断健全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自动预警功能,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做到更早发现问题并得到及时处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稳步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可靠。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2015年,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我市名列前茅。

  全力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深刻汲取“12.29”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严肃查处每起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假日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大力推广体验式安全培训,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2015年,全市住建系统共计发生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52.6%和69.7%,未发生较大和重大事故。

  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十二五”期间,不断完善市、区联动的市场执法体系,加强网格执法,加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涵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数据的管理系统,并与招投标工作相结合,实质性推进了“两场联动”。在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工作中,创新性推行社会购买服务,开创轨道交通工程政府监管新模式,得到市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加强重点工程监督执法,保障中国尊、中国国学中心、长安街西延工程、通州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等大批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全面启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建设执业人员注册监管系统。起草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研究促进造价工作改革创新。

  (五)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

  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形势严峻,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面临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投融资困难等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服务,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工程开工落地,保障项目进度并形成投资。

  通过协调房地产企业联席会、协会等,推动房地产企业开工建设投资,同时依托房地产项目监管平台,实施重点项目协调。转变重点工程计划协调推进思路,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实地调研和现场协调,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同时,积极配合市国土局、重大办等部门,加强土地购置价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投资促进工作。

  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高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4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逐年稳步增长,相对2010年的年复合增速为8.9%;占固定资产比重平均为50.9%。2015年重点工程五大类共200项,完成投资2155亿元;“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投资共完成9490亿元,有力推动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六)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建筑科技研发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快。“十二五”期间,承担了国家和市级技术研发课题100余项,组织科技成果鉴定项目177项,其中81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国家级工法、北京市工法等自主知识产权1000余项。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0项,其中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技术发明二等奖及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稳步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荐通州新城补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科技成果彰显了北京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引领了城乡建设科技快速发展。

  住宅产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纳入实施住宅产业化计划的项目265个,累计规模超过18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计划目标,实现了新建保障房实施产业化建设全覆盖。积极推进内装工业化装配式装修,“全装配式”住宅实施规模146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绿色建筑管理逐步加强。开发并启用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系统、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实现标识项目评审和奖励资金申请网络申报、在线评审和项目系统化管理。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共有164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设计标识146项,运行标识18项),累计共有1956个项目、9250万平方米的新建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达到一星级标准。11个项目获得2015年度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数居全国首位。

  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建筑领域节能减排规划目标。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开工建设节能75%居住建筑面积3565万平方米,新建成节能公共建筑7437万平方米,节能建筑占比提高到74.0%。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建立了反映本市公建逐月电耗特征的大数据平台,将13237栋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纳入电耗限额管理,管理覆盖面达到了全市公共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十二五”期间,完成农宅新建翻建、综合改造和节能改造共计47.3万户。

  施工扬尘治理取得成效。2015年,组织完成33家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生产。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全市在监工地2712个,达标率96.7%。符合条件的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均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216个工地、3500余个摄像头联通效果良好。全面实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严格施工扬尘管理。

  (七)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创新,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去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我们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抓好有关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合理安排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工程计划。在建筑市场、建材市场等方面加快京津冀区域合作步伐,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推进京津冀建筑行业共同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面对通州区房价快速上涨局面,及时果断升级通州区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区域市场短期波动后迅速恢复平稳。

  (八)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教育活动成效显著。继续打造“三进两促”活动党建品牌,2015年共实施46项活动项目。

  深化机构改革和审批改革,编制全委权力责任清单,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改革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程序,简化了施工前的审批要件,将多项前置条件进行并联,社会反响良好。升级了施工许可办公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查,提高了审批效率。

  稳步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房屋全生命周期、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全生命周期服务主线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深化政务内网门户和政务外网门户建设,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申请,进一步拓展申请渠道,月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位于全市委办局前列,全年受理到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部按期答复。

  积极推进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制宣传、多元调解等各方面工作,法制工作取得突破。围绕查处违法建设、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房屋安全等市政府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大应急的管理模式,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效能,5年来圆满完成数十次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任务。结合近年来信访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了梳理、分类办理,破解难题、化解积案,信访维稳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可控。2015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847批次15213人次,其中有效访1186批次2865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和复查复核、网上互动平台均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21.8%、13.4%和44.4%、39.1%,市民来电咨询呈现上升趋势,同比增加27.9%,接听电话量连续三年大幅上升。

  积极围绕行业发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服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2015年,我委被评为“调查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经验,开展“十三五”专项规划课题研究与规划编制工作。援藏、援疆、援青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016年,全系统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全系统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全力开展各项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主要任务,围绕市行政办公区、新机场、冬奥会、保障房、国铁与轨道交通项目、世界园艺博览会、环球影城等关键区域和重大工程,加快形成高效工作机制,落实工程计划,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要以推动重点工作、加快项目落地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项目建设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建设智慧城市,实现绿色发展。

  二是全面贯彻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条例》宣贯力度,加快推进《条例》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严格依据《条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实施。2016年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全面做好两年行动收官工作,继续围绕确保结构工程质量这个核心,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保障房全装修交房工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压减质量投诉,提高用户满意度。启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大力推广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督促施工现场提升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全力压减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建立更严格的市场清出标准。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专业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建设筹集与后期管理并重,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加大政策和机制创新力度,破解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难题,确保高标准完成3.5万户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组织好定向安置房建设工作,完成住建部下达的4.4万套建设任务。统筹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完成5万套(含棚改安置房)保障房建设筹集任务。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多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在保障房中大力推进产业化和标准化,全面开展全装修成品交房,加大设计方案审查的力度,推动保障房建设向高品质、精细化转变。重点做好保障房的后期管理,坚持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建设和谐宜居社区。

  四是市场调控与行业管理并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首先要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加强房价、土地、供应结构等市场因素监测分析,加强政策研究和政策储备,根据住宅和非住宅市场不同情况,采取区别化调控措施,促进市场平衡发展;着眼于首都功能定位、市级行政办公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加强通州及周边区域市场研究,确保区域市场平稳。其次是围绕租赁立法工作,完善租赁市场管理体系,推动租赁条例进入立法审议环节,调研互联网房屋租赁和规模化房屋租赁经营模式,盘活闲置房源,促进新业态发展。重视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积极推动房地产经纪地方规章立法进程,推进房地产中介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库,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五是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房屋管理水平上新台阶。落实市政府关于推动老城功能重组、增强新城承接能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要求,在旧城修缮改造、职住均衡、农宅改造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大力整治地下空间。建立物业行业负面清单,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探索直管公房管理改革,逐步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政策。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认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危险房屋解危,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加大征收拆迁服务力度,推动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早日落地。研究完善房产测绘管理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衔接。

  六是抓好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城市和行业科学发展。继续推进公建能耗限额管理工作。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启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开展国家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按照各个试点单位任务书要求,统筹做好智慧城市试点的组织协调、过程管理、检查监督以及服务工作。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工程结构技术体系、全装修交房、一体化模式招标发包等政策,积极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安装于一体的大型全产业链企业集团。创新体制机制,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无资质搅拌站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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