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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一、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建筑业总产值较快增长,房地产调控目标基本完成,重点工程建设、建筑节能减排等工作扎实推进,实事、折子工程全面落实,为首都稳增长、转方式、促改革、惠民生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重大任务落实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面推进落实工程建设和经济增长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克服困难、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早供地、早开工,加快续建工程,超额完成新开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管理,力促早开工早入市,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483.4亿元,同比增长10.5%。加强协调,扎实工作,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390余万平方米,完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6.3万户。进一步强化项目协调调度机制,有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创新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管理力度,创新完善政策和机制,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改革申请审核方式,实行“四房合一”,主要以公租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加强公租房租金补贴管理,建立发放平台,在海淀区开展市场化租赁租金补贴试点工作。二是启动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创新政策、破解难题,建立市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出台11个文件,制订5年计划,110个项目全部确定实施主体,陆续启动。三是创新建设管理和融资机制,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管理流程,促进当年供地、当年开工;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加快竣工交用;健全投融资机制,支持社会主体建设、运营和管理公租房,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四是加强配租配售和租后售后管理,公开摇号配租配售保障房4.7万套,对不符合条件的1万余户家庭终止了备案资格;所有区县的住房保障机构整合方案均已得到批复,增加了后期管理力量;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办法和社会服务管理意见,保障房“三位一体”后期管理模式逐步推广。

  (三)全力抓好房地产调控,保持市场基本稳定

  严格落实中央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首都实际强化市场监管服务,房价控制目标已基本实现,中低价位商品住房成交比重超过6成,较好满足了刚性需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903.1万平方米,属近年较高水平。一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京十九条”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断强化执行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服务,深入开展市场监测分析,完善价格引导机制,差别化提高预售门槛,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依托开发项目动态监管平台,组织市场有效供应;加强市场动态监管,联合有关部门检查项目、巡查中介逾万项次;主动与社会媒体沟通,开展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三是适时出台“京七条”,创新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解决“夹心层”住房需求,完善供应结构,平抑住房价格,稳定市场预期。成交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21宗,超额完成全年2万套的供地计划,启动首个项目“御景湾”网上申购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存量房市场、租赁市场和中介机构管理,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围至西城区等11个区县,出台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推动建立综治牵头、属地负责、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群租综合治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整肃市场秩序。

  (四)着力推进“两场联动”,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治理

  综合考虑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积极推动行业立法,启动工程质量条例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着力改进和完善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执法模式,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房、轨道交通、老旧小区改造等重要工程的管理。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完善评标制度为突破口,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全年采用“三标制”评标项目共1760项,占全市总承包招标项目比重50.3%。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工程安全监管,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减少。全面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施工现场扬尘达标率达到94%。

  (五)加大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率先实施节能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订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工作方案,发布实施一批新的技术标准。贯彻落实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本完成五环路内未保留的搅拌站停产退出任务。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自2013年6月1日起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基本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全年落实240万平方米,公租房基本覆盖。大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组织完成重点科技成果鉴定项目78项。扎实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技术考核培训,培训农房管理干部及村镇工匠5000余人。

  (六)努力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2013年,围绕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认真履行政府职责,积极回应公众诉求,从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着实提高行业管理和为民服务水平。

  健全权属登记制度,规范保障房房屋登记,出台集体土地房屋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强化物业管理服务,出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专项督查,拆除违法建设。及时做好防汛准备落实,组织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有效处置房屋漏雨、地下室积水等问题,实现城镇房屋安全度汛。规范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创新出台“征建分离”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政策,全市启动房屋征收拆迁项目数同比增加,接待信访批次同比下降。扎实推进房改工作,加快房改房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继续认真落实各项私房政策。

  全力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重点抓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保障条例有关立法工作,推进物业管理等立法调研。完成数十项重要调研课题,完成基本住房制度研究报告。整合审批管理信息平台,上线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市区审批联动统一,做到“事项减、手续减、时限减”。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大力推进规划实施,为制订“十三五”规划创造条件。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采取生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释放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继续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开展两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扎实有序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解决“四风”问题,领导干部带头,边学边查、立言立行,用看得见的变化取信于民,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便民措施初见成效。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成效显著,厉行节约蔚然成风。推进“三进两促”活动深入开展,强调问需于民,增强活动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审批系统与监察系统实时对接,利用信息技术形成廉政风险的网络防控体系。全面推进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效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援藏、援疆、援青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体同志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当地政府、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行业发展中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亟需解决,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房地产市场形势复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绿色发展任重道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

  201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按照市委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要求,全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啃硬骨头精神,把改革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结合首都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具体工作实际,从政策条文向法规制度深化,从政府管控向市场决定深化,从行政管理向社会治理深化,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多措并举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决定,深入研究住房建设规律,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全面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以租为主的保障方式,大力发展公租房。视条件适度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公租房租金补贴力度;及时组织公开摇号,提高配租效率。二是结合农村“新三起来”工作,争取扩大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规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策研究,在建设主体和投资模式上有所创新。三是努力完成全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7万套、竣工10万套任务,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提供100万套的目标。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和机构,保障供地,支持资金,加快审批,多方式筹集房源,及时组织分配。安排计划、落实项目,着力解决审核备案家庭的住房困难。四是进一步理顺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完善封闭运行机制,加快封闭运行平台建设。五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出台调整完善公租房租金补贴制度、市场化租金补贴、经适房和限价房上市交易、准入标准以及资格动态核查等方面政策。探索在保障房中实行共有产权。六是以规划建设、审核分配、配后管理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市区街三级住房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完整、功能齐全、实时共享。七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立法步伐,提升住房保障立法层次。

  (二)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基本住房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市场有调控”的总体思路,推进建设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推动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确保完成不少于5万套房源的土地供应;加快已供地项目建设、申请、摇号进度,完善机制,公平分配,加强项目调度、质量监督和后期管理。继续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研究完善商品住房从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到后期销售一系列调控措施,同时探索运用经济、法律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机制,推进租赁立法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出租和中介行为整治力度;继续强化行业动态监管,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抓好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发挥整治环境、改善民生的作用

  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合理制订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重视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具体操作政策,并将既有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执行到位。二是继续深化审批改革,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每街每片的具体情况,尊重群众意愿,专门研究对策,实事求是地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四是切实解决资金难题,加大创新力度,利用保障房投融资平台,提高融资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力求做到项目平衡、区域平衡。五是进一步抓好安置房源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努力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8万户农宅改造任务。完善联动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力争抗震加固有所突破,切实落实区级配套资金,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任务。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继续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修改完善《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当中“三控三管一协调”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作用。改进招投标监管与服务,以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为试点,扎实有序地推进招标投标工作改革创新。研究探索逐步改进建筑业劳务用工方式,鼓励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发展自己的技术骨干队伍,完善建筑工人专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全力压减安全生产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完善市区两级一体化的建筑市场执法机制。

  (五)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减排,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坚持强化标准和政策引导,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减排,促进调结构、转方式和绿色发展。实施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建立以信息化平台、节能目标考核、能耗公示等为支撑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发布规范性文件,建设平台系统,组织建材试点。进一步推动五环内其他未保留搅拌站停产退出,制定和组织实施其他未保留搅拌站的停产退出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强化激励机制,加快绿色生态园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基本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和实现住宅产业化。加大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的5点要求,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改进政风行风,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努力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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