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6】386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