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监理市场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现将上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