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撤回北京巨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告知书的公告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5日 |
京建送达公告〔2019〕第050005号 北京巨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不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标准要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你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前改正该行为。整改期满后,你公司逾期未参加复查,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你公司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拟撤回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因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作出的《关于撤回北京巨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告知书》(京建撤告〔2019〕第050015号)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关于撤回北京巨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1号楼3层1312室 邮政编码:101160 联 系 人:窦维静 联系电话:5559721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