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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撤回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京建送达公告〔2020〕第050009号

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公司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后,资质证书标注的生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厂路49号”厂区内,地上生产设施及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已拆除,不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本机关对你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公司于2020年1月12日前改正该行为。整改期满经复查,你公司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本机关于2020年8月17日作出《关于撤回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告知书》(京建撤告〔2020〕第050023号),因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于2020年9月29日在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了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你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你公司资质证书(编号:D211058605)作废。

  因通过多种方式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作出的《关于撤回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决定》(京建撤回〔2020〕第050025号)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关于撤回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决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55597210,5559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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