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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迅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署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力保障重大活动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6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王蒙徽部长就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住建系统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既要以安全促发展,又要以发展保安全,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切实把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抓在手里。二是住建系统要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隐患,不放过一个项目,不遗漏一台设备,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工整改,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三是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厘清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摸清底数,建立平台,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四是要举全系统之力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切实采取措施治理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会议精神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城电〔2021〕28号)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迅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署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及做好近期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历史意义,坚持首都无小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
  二、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新安全法的学习和落实
  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治理首要责任,确保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安全治理投入足额到位,充分考虑重大活动保障等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好安全治理主体责任,抓好现场本质安全,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安全防护同步到位,消除“假安全”防护。其他主体要落实好自身安全责任,切实防范“假安全”。
  三、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各单位要按照《住建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方案》(京建发〔2021〕151号)有关部署,持续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安排,对重大活动期间无法彻底消除的隐患,要采取停止部分施工、封闭部分区域、实名制看护等手段实施严管严控措施,并持续强化对危大工程、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值守。二是要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暗挖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危大工程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要关注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地下(上)管线保护及周边城市道路塌陷的防范工作,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燃气、供水管线要会同管线产权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无法保证地下管线或周边道路安全的不得进行开挖作业,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管控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存储、使用的乙炔、氧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摸排,对危险化学品严格密闭存储,设置警示标志,在重大活动期间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明火靠近。
  四、紧盯重点部位,扎实做好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以确保庆祝活动安全为主线,按照《2021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汛工作要点》有关部署,加强对深基坑、高堆土、地下暗挖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监测看护,突出监测好极端天气下非箱式三层板房、处于空旷地带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超期未拆除的彩钢板房、施工现场围挡安全状况,做好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加大管控和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五、加强监督执法,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高压态势
  各参建单位要坚决落实“防风、防火、防暑、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爆燃、防疫情、防扬尘”等“十防”措施,做到“不发生疫情、不发生物体打击、不亡人、不塌方、不高坠、不触电、不冒烟、不扬尘、不违章、不扰民”等“十不”要求。市区两级住建委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内的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提升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责任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住建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全市通报,事故责任单位一律在全市安全生产例会上做检查,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一律撤换,对事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停止在京投标资格,发生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六、强化人员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2021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6月21日起,全市住建系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总监要严格在岗值守,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进出场人员逐一登记,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巡查,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积极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维稳和安保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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