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失效)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京建发〔2018〕53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2018年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业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集中,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防控风险大,容易引发较大火灾事故。为全力做好本市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事故,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结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区域组织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市委、市政府及市防火委关于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区住建委(房管局)职能作用,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隐患风险,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本市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

      1.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关于转发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8〕233号)要求,再次组织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区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力争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2.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7〕56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225号),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物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问题。各区住建委(房管局)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监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净化物业服务市场消防安全环境。其中,针对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至少1至2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全国“两会”前,各区住建委(房管局)要组织对会场、住地周边等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4.积极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转发市防火委关于加强可燃物清理的通知》(京建发〔2017〕515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枯草落叶、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废弃物以及楼道堆物堆料等,加强现场巡查、清理及湿化、看护等工作,严防各种火源引发可燃物起火。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安全提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建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8〕498号)要求,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业主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小区、进家庭工作,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发布火灾风险提示,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业主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2018年底前,各区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责任人,并及时完成复查整改。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要召开会议,提出明确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动员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区住建委(房管局)要按照各区重点工作安排,在充分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强化部门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bjwygl@163.com

      3.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区要组织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紧绷安全弦,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及时收集汇总,加强信息反馈。各区住建委(房管局)要加强今冬明春物业服务区域火灾防控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经验,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自12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月工作小结;2019年“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材料发送至邮箱:bjwygl@163.com; 联系人:卢杰)。

 

  附件

XX区住建委(房管局)今冬明春物业服务
区域消防安全月工作小结

(  月  日 )

 

一、亮点工作:声势较大、成效明显、领导肯定、媒体关注的相关工作。

二、典型做法: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解决难点问题的典型做法。

三、排查整治: 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检查、治理等工作情况。

四、突出案例:对隐患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约谈、抄告、移送、曝光等措施。

五、宣传培训:各区住建委(房管局)、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培训、宣传教育等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防火委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大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