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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8〕225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

  根据《北京市2018年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京建发〔2017〕560号)要求,自5月1日起,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属地物业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专项检查,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加大管理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突出重点问题排查。主要检查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自查表填写存档、专职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维护养护、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电动车违规充电、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装饰装修管理等情况。

  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期限,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真查真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四、严格安全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年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对涉及企业继续加大集中曝光力度,营造高压态势和安全生产年良好氛围。

  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继续加强与消防、安监、质监、卫生等行业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移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的监管机制。

  六、积极组织安全培训。各区根据实际组织属地项目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人员参与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确保培训范围全覆盖。培训内容应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包括: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实务、常见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重点隐患应对措施等内容。

  七、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汛期前组织专项检查及开展防汛演练;二是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检查评估工作;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参与2018年度标准化二级评审工作。

  八、持续广泛做好宣传。持续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年开展情况,促进各企业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各企业安全运行水平。

  九、加强总结巩固成果。各区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做好过程记录,及时归档文件;定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好的经验做法。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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