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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初审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委受理了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申请,并进行了初审,拟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保证初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7日至7月6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邮  编:100039

  电  话:010-59958607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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