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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 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初审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委受理了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申请,并进行了初审,拟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保证初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jw.beij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邮  编:100039

    电  话:010-55597281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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